昨天上午10点25分,一辆号牌为川A76B86号小轿车沿天仁路由西向东方向行驶。检查发现,轿车司机只拿得出行驶证和驾驶证的复印件,当场无法出示驾驶证原件。经查,驾驶员名叫李志强,27岁,其驾驶证因为在2010年11月25日饮酒后驾车,被交警三分局处以暂扣驾驶证3个月并处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束。驾驶证被暂扣期间继续驾驶机动车,李志强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处予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郭战华西都市报记者付真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