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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3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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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12月30日 ] -- 财经 -- 版次:[ 036 ]
我国首例航空公司破产案财产分配完毕
2010-12-30

  备受关注的东星航空破产案终于画上句号。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透露,该院日前已裁定终结东星航空公司破产清算程序,至此,历时两年的东星航空破产案落幕。负债总额为10.76亿元的东星航空,最终其债权人获得2.43亿元财产分配,平均清偿率约为22.6%。

  东星航空是华中及中南地区第一家民营航空公司。因经营不善和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3月,美国通用电气等6家飞机租赁公司向武汉中院提出对东星航空进行破产清算申请。武汉中院查明东星航空拖欠通用等公司到期债务1084万美元的事实成立后,裁定受理了此案。

  法院审理查明,截至破产申请受理日,东星航空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99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0.76亿元,已严重资不抵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去年8月26日,武汉中院依法裁定东星航空破产。

  今年4月29日,在东星航空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上,到会的具有表决权的135家债权人中,有122家同意并通过了最终财产分配方案。

  此后,武汉中院监督、指导破产管理人完成了两次破产财产分配,总额共计人民币2.43亿元。12月23日,鉴于东星航空破产财产全部分配完毕,武汉中院作出裁定,终结东星航空破产清算程序。

  审理期间,中航油和东星集团提出重整,法院分别作出了不予受理和驳回的裁定。在此期间,破产管理人处置了包括东星国际大酒店、航材在内的全部资产。

  据《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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