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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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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12月29日 ] -- 中国·关注 -- 版次:[ 015 ]
河北魏县规定提拔干部必须有德孝证明
2010-12-29

  河北魏县县委书记齐景海日前表示,“我判断一个人是否可交,有一个重要标准:那就是这个人是否孝,百行孝为先。”

  当地官方透露,2008年5月担任县委书记后,齐景海明确提出了“德孝治县”的理念,把孝敬父母写入县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文件中,明确作为县委常委行为准则中的一条。去年,全县村“两委”换届时,齐景海明确要求,不孝敬父母的人不准进村“两委”班子。如今在魏县,提拔干部必须有父母(岳父母或公婆)的德孝意见证明,无德不孝一律不予考虑。目前该县已有3名科级干部、8名股级干部,由于德孝行为有瑕疵未被重用。     宗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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