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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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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12月23日 ] -- 中国 -- 版次:[ 012 ]
华西都市报记者调查警务改革的“河南模式” “现在街上的警察确实比以前多”
2010-12-23
河南警务改革取消公安分局,如今只能看到“派出所”
一名交警在郑州街头执勤

  “拿做改革试点的新乡来说,出警时间由原来的5分钟缩短到3分钟。”

  ——新乡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警察

  “这样的改革是换汤不换药。派出所的领导职级增加了,相应地增加了财政开支。” ——河南一位政府官员

  “原来的局长变成了所长,原来的所长成了现在的队长,听起来总是让人感觉不舒服。” ——河南一名警察

  2010年11月15日,河南省公安系统遭遇了“强震”,所有的公安分局全部撤销,分局民警全部“下沉”到基层派出所,直接面对一线群众。“省公安厅-市公安局-派出所”的警务管理“河南模式”已经形成。

  目前,河南警务改革已实行了一个多月,这项改革的成效究竟如何?推行过程中是否遇到阻力?这项改革是否有推向全国的可能性?近日,华西都市报记者赴河南进行调查。

  A 改变

  交警干上巡警的活

  11月下旬一天晚上,河南省开封市闹市区,几名醉酒的男子东倒西歪,大吵大闹,甚至还动手打人,过路群众吓得纷纷避让,赶紧报警。开封警察陈伟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先把人分开。”陈伟当机立断,把一名昏昏沉沉的醉汉拽住“塞”进警车,并拿过他的手机通知其家人。

  “你为什么把我们的人带走?”一名中年男子冲陈伟嚷嚷道,手里还拿着一个酒瓶,陈伟趁机将瓶子夺下,搭档用约束带把男子控制住,并给他端来一杯热水醒酒。陈伟和搭档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几名醉汉带回派出所,并把醉得最厉害的一个人送到附近医院。

  要是以前,因为他是一名交警,陈伟看到类似纠纷可直接通知110安排巡警处置。但因为警务改革的要求,交警不仅要指挥交通,还需要巡逻。“要是没一点体力,恐怕拉不动那些醉汉。”陈伟很自豪地举了举他的肱二头肌,“挑战很大,要考验体力、语言技巧和反应能力。”

  警察都要当“全能选手”

  “以前在派出所刑警队当民警,一般只处理盗窃、抢夺这些小案子。凡是经济犯罪,我们会让当事人到经侦大队报案,如果涉及毒品犯罪,还有专门的禁毒大队。现在不一样了,只要是刑案,派出所民警一律要办。对我们来说压力确实很大。”洛阳一位民警说。

  现在,河南警察喜欢举这样的例子,某一路段发生了汽车擦挂,导致交通堵塞。交警赶往现场疏散交通,不料双方驾驶员打起来了,交警通知110让派出所的治安民警来处置。如果架打厉害了,构成了刑事犯罪,还需要刑警出马。“处理一起事故,需要调集三个警种,办事效率

  大打折扣。”而现在,交警,巡警合并到交通巡防大队,遇到类似案件,交警可以现场处置。如涉及刑事犯罪,再将嫌疑人带回派出所交给案件侦办大队,能节约很多时间。

  社区民警真正驻守社区

  开封市某辖区内有一个老式院落,一户人在家里养了一只狗,天天叫唤。隔壁住的一对老夫妻神经衰弱,老夫妻多次跟狗主人交涉,但对方置之不理,于是他们把情况反映给社区民警小刘。12月初,小刘来到狗主人家里,一连几天吃了闭门羹。然而,小刘并没有放弃,每天早上6点半“准时上岗”,等狗主人一出门她就劝,狗主人最终答应把小狗送人。

  “这种改革能真正让警察‘下沉’。之前,一个社区一般配备一名社区民警,但他们在社区工作的时间不多,社区民警要参加所里的执勤,还有很多繁杂的公务,到警务室的时间很少。现在,每个社区配备两名警察,他们享有不参加派出所值班和勤务的‘特权’,派出所甚至不给他们安排办公室,让社区民警天天呆在社区,专门解决群众纠纷。”开封市公安局一位官员告诉记者,“如果哪位居民家里要杀鸡,她最先想到的是请社区民警帮忙,就说明警察够亲民了。”

  街上的警察比以前多

  “原来,派出所警力严重缺乏,一个派出所多则30人,少则20人。除了领导、女同志和快退休的警察,真正做事的不到10人。基层派出所的工作量特别大,很多警察穿着棉袄呆在警车里等110的电话。”

  新乡市一位民警算了一笔账,新乡市原有6个公安分局、23个派出所,现在整合成了12个派出所。“公安分局”这个名词在河南已成历史。“原市区公安分局的全部警力和

  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特勤支队精减的警力共计1364名,分配到新组建的12个派出所,基层一线民警所占比例增加了近40%。”

  “现在在街上看到的警察确实比以前多了。”郑州市民张希娟说,晚上下班要经过一条僻静的巷子,曾经有同事在这里遭到过抢劫,以前总提心吊胆,“但现在不怎么怕了,街上随时都能看到警察,警灯到处都在闪。”

  新乡市一名警察说,警务改革以来这一个月,发案率有所下降。“警察随时在巡逻,肯定能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不过也有市民认为,“警务改革”是警察内部的事情,跟老百姓的关系不大。“这样的想法也在意料之中,警务改革的成效是一个长期过程。”一位老资格的警察说。

  B 质疑

  改革让当官的人多了?

  41岁的崔玉宏从未经历过如此快的职位变动。6个月内,他从新乡市公安局牧野分局政委,转任工业园区分局局长,又转任东街派出所所长。在河南,所有公安分局局长都和崔玉宏一样,经历了“动荡”。

  改革前,派出所属于副科级单位,改革后则升为副处级单位。新组建的市区派出所实行“四队一室”建制,内设案件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社区警务大队、交通巡防大队和勤务综合室。当地一位民警算了一下,“新派出所下辖的各大队的大队长是正科级,而原派出所所长和指导员是副科级,以前的所长和指导员当大队长,相当于被提拔了。”

  “一下子多出来这么多当官的,编办那里压力也很大。目前有很多当上领导的警察还没有任命。一方面是改革时间紧迫,另一方面也是考核新提拔的干部能否胜任,这也是调动警察积极性的一种方式。”

  改革是否与法律相违背?

  河南省的警务改革曾遭到质疑,有人认为改革与法律相违背。此前,《法制日报》发表了一篇文章提到,派

  出所能否行使县级公安机关职权。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派出所本身不具备审批、诉讼、裁决等公安分局才享有的权力。如果法律层面的问题不解决,新组建的派出所就可能出现执法主体不合格的问题。

  一位民警说,原来的郑州市金水区公安分局撤销后变成几家派出所,对外称谓是“派出所”,但内部称谓是金水区“‘第几’公安分局”,与检察院、法院的对接问题便迎刃而解了。

  “让改革低调地进行”

  或许是“警务改革”受到太多争议,河南省公安厅对此事采取“封口”政策,记者联系河南省相关部门,都表示不愿意接受采访。据说河南省公安厅曾发文要求所有民警拒绝接受媒体采访,河南一位媒体记者说,“或许警方希望让这场改革低调地进行。”

  据当地报纸公开报道,新任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曾赴商丘调研,其间对该市的公安工作进行暗访,并提出“要积极推进警务管理机制改革,整合警力资源,进一步加强对社会面的控制,提高快速反应应急处置能力”的意见。当地公安系统人士指出,这条意见后来被河南警界视作全年工作重心,并成为改革的“原始动力”。

  ■尴尬境地

  由“局长”变成“所长”后的失落

  警务改革在全国范围出现了多个样本:“大庆模式”是全面取消派出所,“辽源模式”是取消分局和派出所,设立警察署。这是一次自上而下的改革,因此改革的阻力是隐形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很多民警对“称谓”的改变有些不满,“原来的局长变成了所长,原来的所长成了现在的队长,听起来总让人感觉不舒服,不知情的还以为被贬职了。”

  郑州一位资深媒体评论员

  告诉记者,“官本位是改革的最大阻力”。新派出所所长的行政级别为副处,相当于分局局长级别。一个公安分局分成两三个派出所,原来的公安分局局长一般都兼任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现在变成了“所长”,一个区里有几个和自己行政级别一样的领导,怎么兼任政法委书记?“我觉得称谓可以换一下,比如把派出所改为警署,派出所所长改为署长,让称谓显得更加智慧。”

  当官的多了,做事的自然少了?

  “新提拔了一大批领导,当官的多了,做事的自然就少了。”这个说法在河南的警察圈子里议论很多,有些民警说,分局的警力到了派出所,他该做行政的依旧做行政,该管后勤的还

  是管后勤,警力其实并没有增加。而且当官的多了,他原来的工作自然落到了其他民警头上,不能说民警在派出所上班就叫警力“下沉”,要提高“见警率”的有效方法只有增加警察。

  ■专家观点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洪道德:

  “不是民警到派出所上班就叫警力下沉”

  华西都市报:您如何看待“警务改革”这件事?

  洪道德:撤销“分局”确实没有法律依据。根据《宪法》规定,公安分局是同级政府的组成部分。公安分局局长相当于同级党委常委,同级政府副职。现在取消了分局,派出所长能进入区级常委序列吗?原来的分局局长没有怨言吗?

  如果按照河南警务改革目前的操作方式,在与检法两家对接时保留“分局”名号,那为什么不说河南“取消了派出所,增加了公安分局”呢?

  华西都市报:河南有关部门表示改革初衷是为了让警力下沉,您认为能起到作用吗?

  洪道德:我觉得不太可能。派出所算是基层,但现在派出所提级了,整个改革增加

  了很多领导,领导多了,做事的当然就少了。所以,不是说分局警察去派出所上班,就叫警力下沉。

  华西都市报:那您觉得警力下沉的有效方式是什么?

  洪道德:分局不能撤销,派出所不应该提级。但可以压缩分局行政人员,把“空闲”警力安排到派出所工作。

  华西都市报:您觉得这场改革会面临哪些阻力?前景如何?

  洪道德:民警的级别如何解决?与检察院对接按什么法律程序?这都是现实问题。

  改革是必要的,创新精神值得肯定,为老百姓服务的初衷是好的,但我觉得改革之前需要大量调研,否则改革会南辕北辙。

  (文中涉及警察均为化名)

  ■新闻背景

  警务改革“新乡模式”

  2010年6月,新乡在河南省率先推行“撤销分局,警力向派出所一线倾斜”等警务改革。新乡的警务改革被称为“新乡模式”。改革前,新乡大的派出所有20多人,小的派出所有10人左右,却承担着大到

  侦查破案,小到排除纠纷、人口管理等数十项任务。改革后,每个派出所警力均在120人左右,基本形成了一个综合战斗实体和作战单元,确保了有足够警力第一时间处置辖区内各种案件。

  华西都市报特派记者李寰河南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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