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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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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12月20日 ] -- 要闻 -- 版次:[ 007 ]
国务院法制办要求有关地方、部门:
尽可能将“官民”纠纷依法纳入行政复议渠道解决
2010-12-20

  作为解决“官民”纠纷的重要渠道,我国行政复议工作将进一步得到加强。记者日前获悉,国务院法制办针对当前存在的五方面问题,要求有关地方、部门采取多种措施,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尽可能将“官民”纠纷依法纳入行政复议渠道加以解决。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行政复议年度工作会议上,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坦言,当前我国行政复议工作还存在五方面问题,与百姓的期待还有不小差距。

  “行政复议制度功能作用尚未得到充分有效发挥。行政复议解纷功能不足,大量行政争议还游离于法律平台、特别是行政复议渠道之外。”郜风涛说。

  其次,他指出一些地方、部门领导还不了解、不重视、不善于通过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社会公

  众对行政复议的认知度和认同度需要进一步提高。

  第三,他认为不积极受理案件、审理机制不够公开透明、维持率偏高、调解和解尺度不均衡、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缺乏刚性约束、行政复议效率不高等问题还比较突出。

  此外,郜风涛表示,行政复议工作与行政应诉工作开展不均衡、行政复议能力建设亟待加强也是比较突出的两方面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和现象,国务院法制办要求各地方、各部门要注重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强化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简化申请手续、探索建立与信访联系机制、加大对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监督力度等多种措施,尽可能将行政争议依法纳入行政复议法定渠道加以解决。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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