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华西都市报从金沙遗址博物馆获悉,金沙遗址博物馆关于太阳神鸟的首宗官司胜诉。 金沙博物馆相关负责人何欣女士透露,今年7月份,金沙太阳神鸟遭到3个自然人状告,被认为成都博物馆在互联网上使用的“金沙遗址博物馆”和“jinshasitemuseum.com”构成侵犯原告第4183608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要求成都博物院赔偿损失。随后,成都博物院向法院递交了答辩状,对原告的种种说法给予了有力还击:成都博物院要先于原告对“金沙遗址博物馆”、“jinshasitemuseum.com”享有商标权、著作权、名称权、域名使用权等合法权利,成都博物院的行为不构成侵犯原告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在互联网上使用“金沙遗址博物馆”中英文域名属于正当、善意和合法使用。 11月底,原告撤回了对成都博物院状告的诉讼,金沙文化相关的知识产权保卫战首战告捷。金沙遗址博物馆相关负责人表示,首次金沙文化知识产权保卫战以胜利告终,“金沙遗址”得到了有效保护。 华西都市报见习记者张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