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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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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12月18日 ] -- 要闻 -- 版次:[ 002 ]
检察院“上”对“下”监督力度加强
2010-12-18

  本报讯(省检宣华西都市报记者罗琴)前日,省检察院召开新闻通气会,该院新闻发言人在会上说,自去年9月全国检察系统开始实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改革以来,截至今年11月,省市两级检察院共受理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案件805件961人,依法审理804件960人。其中,决定逮捕的736件871人中,没有作无罪判决的案件。

  去年9月,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发文规定,省级以下(不含省级)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发言人说,这意味着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由原来的侦查监督部门向侦查办案部门提建议改变为上一级院对下级院监督,监督的力度和权威得到加强。

  据发言人介绍,去年9月至今年11月,全省检察机关监督反贪污、反渎职侵权等侦查部门报请立案侦查134件,侦查部门报批立案133件。省市两级检察院决定逮捕下级检察院办理的职务犯罪嫌疑人860人,捕后起诉838人,起诉率为97.4%,捕后起诉率同比上升了19.8个百分点,没有作无罪判决的案件。另外,省市两级院侦查监督部门办理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案件的不捕率为10.3%,上升了4.31个百分点,对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权的监督制约作用逐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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