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讯(记者徐洁莹)昨日,记者从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全省范围内开展的“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从12月20日起至明年(2011年)3月31日。 按照部署,各市州政府、各县(市、区)将成立百安活动领导小组,将活动目标任务分解,内容涉及到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消防公共安全、建筑等方面。记者了解到,根据要求,消防及公共安全方面将汲取上海高层住宅楼火灾教训,加大对消防及公共安全的监管力度,在本次检查中将加强城市区域公共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和地下建筑火灾隐患治理,凡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消防设施损坏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而大楼施工、装修等使用明火也将被检查,凡营业期间违法使用、燃放烟花爆竹、不落实明火管理措施的,也将责令其停产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