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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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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12月18日 ] -- 巴蜀 -- 版次:[ 023 ]
“代销费”起争议 洪雅林业局已叫停
2010-12-18

  网友称“砍树要交‘代销费’,这是1987年文件规定的”是最牛文件

  回应“最牛文件执行者”

  “这份文件出台的背景,主要是为了林业的发展……10年前,眉山从乐山管辖区划分出来后,由于没有任何部门要求对这份文件作修改,这份收费文件便延续执行至今……该不该继续依照这份文件执行?作为基层林业局局长,我也很困惑!”

  回应“上亿收入”

  “砍树要交的作业设计费、育林费、代销费、价调金等收费项目一年才收几十万,都用于育林补贴,刚审计过没有违规处。”

  新闻热线13688247777

  网友“余河沟”在各大网络论坛发帖“洪雅县林业局收费合理吗”?近日这个帖子在各大论坛挂出后,洪雅县林业局以“关于木材采伐收取相关费用的情况说明”作了回复。

  谁知此次回复再次引发争议,即在回复“代销费”时,洪雅县林业局称“收费依据是按中共乐山市委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央(87)20号和省委(87)26号文件的意见》(乐委发【1987】23号)精神”。

  1987年的“乐山文件”,到了2010年眉山市洪雅县林业局还能执行吗?面对网友的再次质疑,昨日,洪雅县林业局局长邓平作出回应说:“收费是上级作出的,眉山建市后,因没有通知要求废除或怎么样,这份文件便沿用至今。但早在这次争议之前的今年10月,争议收费项目已经被紧急叫停了!”

  网友质疑“代销费”

  网友“余河沟”在帖子中称,他是洪雅县林农王华的亲戚。

  前些日子,王华找到“余河沟”说,今年因子女读书要交学费,王华准备将自家柳杉树砍来卖了。到洪雅林业局林业站交了申请。

  王华共要砍伐柳杉二十五立方米,拿林木砍伐证时,林业工作人员称“先交钱再拿砍伐证”,并给王华算了一笔账,此次砍伐要收四笔费用:作业设计费360元,育林费1000元,代销费750元,价调金250元,四项合计要2360元。

  “余河沟”于是在帖子咨询:一、作业设计费是什么?为什么要收?二、育林费,不是有政策说今年要减少吗?三、代销费,林业总公司帮我代销什么?四、价调金是什么?

  答复引出1987年乐山文件

  “咨询帖”发出后,洪雅县林业局立即以“关于木材采伐收取相关费用的情况说明”,及时答复了“余河沟”的疑问。

  答复这样表述:林业总公司的收费依据是按中共乐山市委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央(87)20号和省委(87)26号文件的意见》(乐委发【1987】23号)精神:林农自产零星木材,可凭证在林业专业公司设置购销站(组)出售或代销。代销服务费应控制在百分之五以内。洪雅林业总公司按照乐委发【1987】23号文件精神,收取代销费标准:柳杉规格材20元/立方米,非规格材10元/立方米,从来没有收过30元/立方米。

  据后来洪雅县林业局局长邓平解释,这份文件出台的背景,主要是为了林业的发展。

  引来更多网友“拍砖”

  “眉山早在十年前从乐山划出来建市了,结果到了2010年,洪雅县还执行的是乐山文件,洪雅到底是属眉山管辖,还是属于乐山管辖?”12月初,网友“余河沟”再次以“眉山市洪雅县林业局执行乐山市(1987年)文件,涉农收费10年、金额上亿元合理吗”为题,发帖质疑洪雅县林业局的答复。第二篇“质疑帖”在各大论坛发出后,立即引来网友跟帖“盖楼”。网友“王二丫”称,洪雅县林业局“堪称史上最牛文件执行者!”

  回应称收费项目已叫停

  昨日,洪雅县林业局局长邓平再次作出回应说,10年前,眉山从乐山管辖区划分出来后,由于没有任何部门要求对这份文件作修改,这份收费文件便延续执行至今。

  “到底该不该继续依照这份文件执行?作为基层林业局局长,我也很困惑!介于很难把握,于是,在今年10月林业局党委决定叫停存在争议的收费项目。”邓平说,收费项目被叫停后,网上质疑随之而来。

  至于网友疑问“收了10年,上亿元的钱哪里去了?”“网友称,这四项收费已达到亿元。其实并没有那么多,因为这几项收费一年仅有几十万元。其用途主要是用在洪雅育林补贴上。”邓平说,前几天,财政审计部门对这笔费用作了审计,未发现任何违规用处。 华西都市报记者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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