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亮 (本报评论员) 看来“首堵”这次是下决心要疏堵了,其“治堵方案”引起的舆论震荡早超出首都范围。缓堵措施公布前一周,多个版本的方案就已在网上传播,包括限单双号、非京籍有房有车位方能购车等。12日晚北京公布了治堵综合措施,传言中的严厉方案未被证实。 治堵方案囊括六大方面:完善规划、疏解中心城功能和人口;加快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力度;提高交通管理和运输服务水平等。这些宏观宽泛的表述,当然怎么看都正确。而舆论焦点更多的却不在这些空泛的规划上,而是那些和民众出行密切相关的举措,如限行、拥堵费等。可惜,数千字治堵长文中对此着墨并不多,这显然与民众观感相左。 城市管理最终是落实到每个处身其中的居民身上,治堵属公共治理范畴,实质却是每个公民出行权利的保障问题。如何让出行权得到最大保障,而不被各种以治理名义开出的不靠谱药方所损害,无疑考验着行政伦理和执行智慧。 梳理一下方案可知,“堵不如疏”是个基本原则。“基础建设扩容,管理能力提升”,都是硬软件升级的思路,是治本之法。当然,基础设施承载力总是有限的,而管理能力的改进则可弥补这方面不足。 管理当然不是以侵犯民众权益为手段,不能“以罚代管”。民众选择权,不能被一刀切地“管理”掉。如何动态地维持一座城市机动车保有总量,需要科学权威论证,还需最广泛地征集民意,而不能由行政部门关门决定。“公正、公开、公平”和无偿的调控原则,必须落到实处。 利用率不高的公车挤占公共交通资源,一直饱受诟病。而奥运期间曾封存一部分公车并未导致职能部门运行不畅,说明现在提的“公车零增长”算不上调控“重拳”,完全是交通缓堵应有之义,甚至显得姗姗来迟。而择机收拥堵费,或动不动就限购、限号、限行,则可能与民众刚性出行需求相冲突,增加民众出行和生活成本,对缓堵却可能难有明显效果。 收拥堵费引起舆论反感,是意料之中的。缓堵效果先不说,在税费痛苦指数居高不下的当下,收费调控的合理性本就值得存疑。收费应是穷尽一切手段之后的选择,而时下扩容升级等基础设施建设显然还大有施展空间。再者,收费会不会成为部门“创收手段”,收的钱能不能全用于缓堵,也是民众忧虑之处。治堵方案偏偏只有不解渴的“择机征收”之类语焉不详的描述,或许是因有关部门也知应择之“机”尚不成熟吧——那么不妨在时机成熟前更务实地将其他硬软件铺设完备,届时就算收费,底气至少也足一点儿。(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0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