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专款专用的200万元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借给同学,并收下20万元感谢费。前天,记者从重庆铜梁县检察院获悉,铜梁县最年轻的一位镇党委书记黄定伦因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被判刑14年。 据介绍,黄定伦有一从事建筑行业的高中同学赵某,因修工程缺钱,连工人工资都发不上。找到黄定伦,希望他能帮忙借点钱以解燃眉之急。随后,黄定伦找到当时的镇下属企业出纳李某,以及镇里分管该公司的领导 杨某,提出让他们借点钱给赵。李、杨二人答应后,在2007年,分两次借给了赵共计200万元。赵某为表示感谢,先后送给李、杨各5.5万元。送黄定伦感谢费20万元。 检方介入调查后发现,该公司账目混乱,有一项专款专用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有人私自动用,并分多次划入了一私人账户,金额涉及200万元。按规定,这笔主要用作安全事故的抢险救灾等的“救命钱”必须专户储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挪用。 据中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