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4版: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华西简介 |     PDF版 | 主编信箱 | 广告价格   
首       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版面概览   
2010年12月12日 星期
上一版3  4下一版 放大 缩小 默认
日期:[ 2010年12月12日 ] -- 要闻 -- 版次:[ 004 ]
我国民事案件调解率达66%以上
2010-12-12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在昨日举行的第四期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上说,我国法院民事案件的调解率已达到66%以上,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依法促进各方实现和解,以得到社会和公众的广泛认同,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张军就人民法院如何落实“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进行了阐述。他指出,人民法院审理好每一起案件都是在化解社会矛盾。犯罪是和谐时期人民内部矛盾最激烈的表现形式,人民法院审判的刑事案件一半以上是以民间矛盾激化引发或者属于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或自行和解或审判中促进和解,是化解矛盾中有效途径和方法。

  张军说,党中央提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反映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中,实质就是在案件审理本身。促进社会管理之外更加强调围绕案件的发生,处理完善强化做好案件事发的预防工作,促进依靠社会力量自身化解纠纷,这是深层次、高效率、追求效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创新。人民法院围绕案件参与强化社会管理创新司法实践的过程中,不仅有创新中急需指导的理论需求,更有实践中永无止境的广泛空间。

  他强调,人民法院建设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离不开公正廉洁执法。公正廉洁执法既是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内容,又是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的根本保证,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无论是化解社会矛盾,还是加强社会管理,如果缺乏公信,没有权威,即使是依法公正高效的裁判,也很难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审判职能作用会被大大削弱。

  据新华社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