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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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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12月12日 ] -- 巴蜀·全聚焦 -- 版次:[ 018 ]
新北川23日摇号分房 首批老县城居民元月6日领钥匙
2010-12-12
北川新县城安居房一角新华社9月25日摄

  绵阳

  新闻热线13730717000

  昨日,北川羌族自治县政府发布公告,定于12月23日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第一轮第一批入住新县城安置对象申购的安置房。

  据了解,首批老县城居民,在办完相关手续后,2011年1月6日,便可拿到钥匙,入住新房。

  9月25日,山东省委、省政府把一把金灿灿的“钥匙”交到北川县委、县政府手中,标志着“5·12”特大地震后唯一一个异址重建的县城重生了。

  新的家园建起来了,如何做好首批入住新县城居民安置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如期、安全、文明、和谐入住?记者采访了北川相关领导。

  第一步入住新县城先认定居民户籍和人口

  为切实做好老县城建成区入住新县城居民户籍、人口的认定工作,根据《户口登记条例》和《北川羌族自治县老县城建成区入住新县城居民安置办法》的规定,北川公安局负责老县城建成区入住新县城居民户籍、人口的审查认定工作。

  户籍的时间界定以2008年5月12日14点28分公安机关人口信息网锁定的户为准,人口的时间界定以《北川羌族自治县老县城建成区入住新县城居民安置办法》生效之日止。

  第二步

  申购安置房先联合审查再公开摇号

  安置办法指出,老县城建成区原自有产权住房由县房管局认定。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原房屋共有权人委托书及家庭成员户籍证明向社区(村)或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社区(村)和所在单位进行受理、核实,由安置工作组、曲山镇和永昌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房管局联合审查。经联合审查、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房管局签署认定意见,出具《北川羌族自治县老县城建成区原自有产权住房、户籍人口认定书》。

  安置以户为单位。在老县城建成

  区原有自有产权住房的受灾群众将作为首批安置对象,然后安置在老县城建成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但户籍在老县城建成区有固定居住地并长期居住、未享受灾后重建住房安置政策的居民。

  对符合申购安置房条件的安置户按照审核后的户型进行分类编号,再将对应房源进行分类编号后进行公开摇号,确定安置户购买安置房的房号,并进行公示。安置户购买安置房号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第三步

  摇号分房后签订合同1月6日领钥匙

  公告称,在12月14日前已通过联审认定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对象,才能参与此次摇号;通过联审认定但公示有异议的申报对象,经再次审查合格和再次公示无异议后纳入下一批次进行安置。

  凡符合第一轮第一批申购安置房的申报对象必须于12月14日前到永兴板房区填写《北川羌族自治县老县城建成区入住新县城居民安置申请审批表》,逾期未办理的纳入下一批次安置。

  摇号分房后,将办理相关贷款手续,申购对象(安置户)在2010年12月31日前按文件规定申请购房贷款。

  2011年1月1—5日,统一签订《安置房购买合同》,1月6日缴纳相关费用,领取安置房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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