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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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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12月11日 ] -- 中国 -- 版次:[ 007 ]
虽然胜诉“仅三成”坚持还要打官司
云南厅官伍皓:言论自由有边界
2010-12-11

  “微博谈拆迁遭‘拍砖’伍皓欲起诉作者与媒体”后续

  12月7日,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在其微博上发表了一些关于拆迁的言论,因其中涉及“拆迁在发展过程中是很难避免的”引来网友争议。深圳《晶报》评论部主任李鸿文写评论《网友过河了,官员就别假装摸石头》以反驳伍皓观点,并发表于12月9日的《中国青年报》。这篇文章引起伍皓不满,他认为自己的意思被曲解,误导了大众,故决定起诉《中国青年报》和李鸿文,并称“不是为了钱,是为了普及法治精神”。

  前日,记者连线伍皓,请他详解其中缘由以及自己对拆迁的看法、做法。

  记者:您决定起诉李鸿文和《中国青年报》,理由是《网友过河了,官员就别假装摸石头》这篇评论曲解了您的意思,您能具体说说是在哪里曲解了?

  伍皓:我当时发了七八条微博,但他是单独把其中一条拿出来评论,本身就是断章取义,而且联系我微博的上下文,我都是反对强拆,呼吁各方回归理性谈判。一方面,我在劝青岛那位拆迁户要冷静,不要干傻事,另一方面我在劝拆迁队要冷静,要学习我们以群众诉求为中心的理念。

  记者:您现在因为一篇文章曲解您的意思,就诉诸法律,有人评论您不够宽容,大度。

  伍皓:有人说我不够宽容,不理解我,但我已经够宽容了,之前反对

  的意见不是没有。我就想通过一次官司,告诉大家言论自由也是有边界的。在公民社会打官司是很正常的事情,任何事都应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才是法治精神法治社会,而且我不是抱着必胜的心态打官司,也不会用官员身份影响官司。

  昨晚,伍皓在微博中透露称,律师打电话给他,说全所律师对他起诉李鸿文一案进行了讨论,看来能胜诉的希望只有三成,问他还要不要继续。他表示,坚持要打这场官司,理由是:说败诉了,也是一个示范。法律是每个公民共有的武器,公民应该学会运用法律主张自己的公民权利。宗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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