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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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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12月11日 ] -- 要闻 -- 版次:[ 002 ]
两年内所有行政村设劳动服务站
2010-12-11

  村民可在家门口享受服务:新农保政策宣传咨询、新农保经办服务、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等

  华西都市报讯(四川日报记者钟振宇)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两年内,我省所有行政村、社区原则上都要设服务站,将新农保政策宣传咨询、新农保经办服务、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等服务事项延伸到基层。我省农民兄弟在家门口就可享受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

  2013到2015年社保“一卡通”全面实施

  目前,全省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一般未单独设置,在不少地方相关职能由乡镇综合事业机构专兼职人员承担。

  根据《实施意见》,加强我省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分两步走。2010到2012年在全省街道(乡镇)和社区(行政村)基本建立健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2013到2015年,社会保障“一卡通”经过试点全面实施,城乡居民能够就近享受到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基层平台和网络按街道、乡镇和社区、行政村两个层级健全设置。原则上每个街道、乡镇都要设立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所有社区和行政村(包括300户以上失地农民的集中居住区)都要设立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

  提高队伍质量可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

  《实施意见》规定,社区、行政村服务站及尚未建站的,可以设置特定公益性岗位,聘请专职协理员,也可采取社区、行政村干部兼职的方式解决。

  为提高队伍质量,《实施意见》提出可采取公开招聘形式吸纳高校毕业生充实人员队伍;鼓励“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等人员,专职或兼职从事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

  对于实行聘用制的社区、行政村所需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费随事转、以奖代补等方式,按任务数量、质量给予经费支持。社区、行政村特定公益性岗位聘用符合条件人员的,可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保证骨干队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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