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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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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12月11日 ] -- 中国 -- 版次:[ 009 ]
公安部:始终保持对酒驾的高压态势
2010-12-11

  公安部近日对继续深入展开整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作出部署。公安部副部长黄明昨日强调,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积极回应群众呼声,深入开展整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酒后驾驶的高压态势。

  黄明说,近期河北、河南等地先后发生影响极为恶劣的酒后驾驶肇事案件,充分表明了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顽固性和反复性,也充分证明阶段性整治不能一劳永逸。黄明指出,公安民警要做表率,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凡是公安民警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要坚决辞退,毫不留情、决不宽容。对其他公职人员和所有驾驶人的酒后驾驶行为都要坚持“零容忍”,凡是酒后驾驶的,无论涉及什么人,不管什么理由,都要依法从严处罚,都要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公职人员酒后驾驶的,还要在依法处罚的同时,抄告所在单位,通报其所在地的纪检、组织部门。    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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