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来,在电视节目里、博客微博中,一些公众人物“语不惊人死不休”,或“曝光”他人私下言论,以他人的“阴暗”反衬自己的高大;或以自己的社会声望撑腰,蛮横地给他人扣上异类的帽子;甚至“脱下西装”,与网友爆粗对骂……这些现象引起人们的思考:在信息高速传播的新媒体时代,作为对他人施加影响的“活跃分子”,公众人物该如何珍惜自己的话语权,用好自己的话语权? 范以锦:“高端”人士,请您别“乱”语! 公众人物,顾名思义就是能凝聚公众注意力的人物。如果按基础素质来分的话,可分为高低端两大类。一类是本身素养比较低,但通过低俗炒作博取了公众的眼球一举成名,使自己迅速进入公众的视野,可称为“低端”公众人物。另一类是身居特殊岗位,或在某个领域颇有成就而备受公众关注,可称为“高端”公众人物。“低端”公众人物,根底浅,虽不乏起哄围观者,但无崇拜者,在公众心目中无非是过眼云烟。围观图一时痛快,逐渐会对无聊之举产生视觉疲 劳,日后也不会留下多少记忆。 “高端”公众人物与“低端”公众人物迥然不同,他们有较深厚的公众基础,有民众的信任和期待,其一言一行传播快,社会影响也大,理应成为公众道德的标杆。要是他们抛弃了道德的底线,触动了公众的敏感神经,往往会引发强烈的舆论反弹,而且有些人的“雷”人话语决非琐碎事,涉及大是大非问题,势必陷入“口诛笔伐”的漩涡中。 “高端”人士的“乱”语与“低端”人士的低俗炒作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口出狂言多了,实际上已把自己推向了低俗炒作之路,“高端”公众人物的身份也会衰败。所以,我还是诚恳说一声:“高端”人士,请别“乱”语! 尹鸿:公众性决定公众人物话语责任 随着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出现,特别是论坛、博客、微博等所谓自媒体的兴起,人们表达个人意见的言论空间越来越大、言论时效越来越快,而新兴媒体点对点的网状传播方式也使意见的聚集性越来越强。一条几十个字的微博、一个短短的帖子,瞬间就能聚集起巨大的言论能量,在网络虚拟社区和现实生活中形成轩然大波。 对于公众人物来说,真实地表达意见是自己的权利,但因为你不是普通发言人,你身上的公众性决定了公众也不把你当作普通人。所以,公众人物还需要用适合自己“公众性”身份的方式表达意见。公众性,决定了名人之言必须与身份吻合。名正言顺也意味着名之正则言须顺、言之不顺则名之不正。名与言之间,如同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一样应该一致。 言与名的一致,不仅体现在名人之言应该与自己的身份吻合,同时也要体现为名人应借自己的身份去自觉地主动地传达真善美的知识、价值和情感。网络言论,由于其参与性与匿名性特征,在给予言论自由空间的同时,往往也可能带来某种低俗化倾向。公众人物对自己的话语权负责,既体现为尊重自己在公众中的社会名声,更体现在用自己的公众名声推动社会的文明和进步,即便有时这种启蒙责任可能会冒着被公众误解、鄙视和拍砖的风险。 据《人民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