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士兵(资深评论员) 在云南楚雄州,基层政府领导班子改革,在几个县的局、镇进行了试点。其中,在元谋县元马镇,今年6月,全部副职被免,由“一把手”提名人选重新组织领导班子。组织者认为新的班子更团结、有活力和提高了效率。(相关报道见今日本11版) 这种“一把手选班子”的做法,说白了,就是打破“上级委派”的传统干部任命模式,由“一把手”提名任命副职。对此,当地一位党委书记概括说,“现在副手都是自己选的,如果工作不能再上一个台阶,如何向县委、向全镇人民交待?”从中不难看出,这种“一把手选班子”能够带来班子更加团结,利于提升行政效率这样的预期。 不可否认,在“一把手选班子”的语境下,班子“一把手”在用人方面的确会比过去更爽。说得好听点,更加能够实现“知人善用”,说得稍微难听点,也更加方便用“自己人”。但总而言之,“一把手选班子”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权力的摩擦度,缩短权力之间的磨合期,在短时间内形成权力集中,意见统一。 民主是个好东西,这是这个时代的一种基本常识。那么,任何制度改革的前提,恐怕都应该在充分激活民主价值的前提下来施行。而民主依存的最重要途径,就是充分尊重话语权,让各种意见进行充分博弈。这种“一把手选班子”又会不会是以牺牲决策理性为代价的呢?显然,这种内部权力的过度集中统一,会在很多问题上消减了话语权博弈空间,那么,这会不会放大过去那种“屁股决定脑袋”的行政痼疾呢? 转型期的中国社会,最关键就是实现权力转型,让权力真正以谦卑姿态服务公众,让权力更加公开透明地运行。最近,有关基层权力改革的话题就聚焦在“县权公开”上。从中也不难看出,让权力行使在民主与法治轨道中,承载着这个时代的巨大期待。而“一把手选班子”的做法,从基层权力改革的视角来看,必须搞 清楚它是不是容易驶进权力暗道的岔路与歧途。 在政治伦理普遍匮乏,在官场道德需要重建的今天,把权力改革过度寄托于“一把手选班子”之上,其实是有风险的。事实上,不论是哪一个层级的权力,都应该处于整个权力体系的理性运行中。而这种体系的支撑就是民主与法治,也只有这样,权力才能摆脱长期高度集中下的那种非理性色彩。就此而言,“一把手选班子”就必须要建立在完善的监督与制约机制基础之上。 那么,现在云南楚雄州忠县在给一把手“选班子”的权力的同时,好像也未曾给出令人信服的相关配套机制,来保证权力处于完善的监督与制约之下。就像在“县权公开”的问题上,不能指望权力道德自觉下的“自我革命”一样,现在,面对那些有选人权力的一把手,恐怕谁也不能过高估计他们的权力伦理与道德力量。毕竟,没有满足程序正义的制度监督,权力总是难免会成为脱缰的野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