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上午,歌手组合“超级玛丽”煤气中毒状告房东的民事赔偿案件,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两位房东提供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需要为悲剧的发生承担30%的责任。 2006年3月,“超级玛丽”组合成员罗惊和韩萱在北京朝阳租住地洗澡时煤气中毒。罗惊在几个月后去世,韩萱至今还处于植物人状态。因为认为房屋内使用的直排式热水器是导致两人一氧化碳中毒的元凶,女孩家属以房东裴某提供不合格热水器为由,提出了110万 元赔偿要求。经过四年的持久审理,法院在昨天上午做出一审判决。 法院判决认为,被告裴某父子作为房东,应该提供安全可靠、没有隐患的出租房屋,两位房东应承担一定责任。但法院考虑到两个女孩没有对安全隐患产生足够重视,也应承担一定责任,法院最终确定房东承担30%的责任,赔偿两位女孩家属共计90.6万元。对于等待了四年才拿到的判决结果,两位女孩的父亲都表示能够接受。 宗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