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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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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12月9日 ] -- 要闻 -- 版次:[ 009 ]
省交通管理站标准出台设立半径不超过5公里
2010-12-09

  华西都市报讯(卢学民记者付真卿)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近日制定了《四川省公安交通管理服务站建设标准和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准备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公安交通管理服务站。

  据省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安交通管理服务站将实现城区车、驾管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设立。

  服务站的业务范围主要分为机动车业务和驾驶证业务两个方面。《规范》中详细列出了公安交通管理服务站的名称、外观标志和公示内容。服务站名称将统一为“××(例如成都)交警驻××(例如××社区、××单位或企业)交通管理服务站”。外观标志为公安部统一规定的外观标识灯箱。公示内容为设立公开栏、意见箱;相关收费项目、办事指南和服务承诺等内容上墙。服务站实行8小时“朝九晚五”工作制;辖区交警大队负责指导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服务站收集到的所驻社区(单位或企业)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应及时整理报市州交警支队,交警支队收到意见、建议后在一周内予以处理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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