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讯(文/图吴功斌记者姚茂强)“我们这里一沙老板,在涪江里挖沙中,掏出一根长有20米、粗有1米左右的乌木。”昨日,有三台县潼川镇市民打进热线反映。 昨日,华西都市报记者来到三台县城涪江大桥下游500米处沙场看到,涪江、凯江交汇处一片忙碌,采沙场的几辆挖掘机正加紧开采沙石。 沙场里摆放着一棵灰黑色的乌木。乌木旁,几位买家正在测量乌木的长短、直径。经测量,整根乌木总长近20米,树根部位直径1米。虽树身表层已经碳化,但剥开碳化层,里面木质纹路清晰仍很坚硬。 “这根乌木是12月1日采挖沙石时,在河床下3米处发现的。”据村民王大爷说。由于乌木埋得深,延伸很长,工人用了一整天的时间刨起周围的沙土,才用挖掘机搬运上岸。 “按相关规定,地下出土 的各种有价值的文物应属国有财产,严禁私人擅自处理出售。”村民们说。那么挖出的乌木又该由哪个部门管理呢? 三台县文物管理所所长毛建军说,乌木属矿产资源,根据价值大小,才能决定是否是文物,但属于国家资源及所有,而非私人所有。“由于文管所没有 执法权,只有得到相关部门通知后,才实行业务管理,但没有干涉权。” 三台县林业局林政资源股李股长说,乌木又不是树木,感觉不属林业部门管理。 三台县水务局副局长涂庆国介绍,水务局只管理河道的沙石开采,挖出的乌木应不属水务局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