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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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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12月6日 ] -- 中国·关注 -- 版次:[ 007 ]
悬赏1万元现金或Q币 警方微博缉凶一周内抓获嫌犯
2010-12-06

  江苏常州天宁警方表示,奖励人民币还是Q币,网友可自行选择

  有这么多网民做警方“信息员”,嫌犯就插翅难飞,符合当前科技强警的趋势;此外,该举措大大节约了破案成本。

  ——天宁公安分局有关负责人

  11月26日,江苏常州天宁警方尝试“网络淘凶”,在警方博客和微博里发布悬赏“通缉令”,凡是提供警方破案有效线索的,最高可奖励1万人民币或Q币。12月3日晚,嫌犯常学军在网民的敦促下向天宁警方投案。前天夜间,常学军被天宁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发微博追凶

  今年11月12日凌晨1时许,常州天宁区清凉新村106幢西侧马路上发生了一起刑事案件。经警方缜密侦查,确定常学军有重大作案嫌疑。

  11月26日,天宁警方在官方微博上发布了“淘凶【天网1号】”:警方悬赏500至1万元RMB。报料方式:本微博 ; QQ1102129369; MSNtianningxingjing@live.cn;电子邮箱1102129369@qq.com; 电话051988112430;联系人:天宁公安分局

  杨警官俞警官。如有线索,请速与警方联系!同时,警方将继续发布相关淘凶信息。后来根据网友建议,天宁分局将淘凶(天网1号)的奖励方式改为500-10000元RMB或者500-10000元Q币。

  在【天网1号】系列微博中,天宁警方陆续披露了犯罪嫌疑人常学军的信息:绰号“常军”,男,40岁,身高168cm左右,体态稍瘦,短发,脸型偏长,逃跑时上身穿咖啡色短夹克衫。还附上了常学军的照片。

  接下来的日子里,警方相继发布10多条相关“淘凶”信息。

  Q币悬赏,向网民“求智”,常州天宁警方的“网络淘凶”在网上引起很大的反响。几天来,不少网民纷纷向天宁警方提供破案线索。

  12月3日上午,天宁公安分局接到网民陈某电话。陈某告诉警方,他

  是常学军的老乡兼网友,他已与常学军取得了联系,常愿意向警方投案。

  网友劝凶手自首

  陈某对常学军说了网上的信息:“现在网上到处都是你的通缉令,你还是向警方投案自首吧。”

  但常学军有点顾虑,经陈某反复劝说,常学军才考虑投案。为确保常学军能兑现投案的承诺,陈某在电话中告诉他,自己开车过去接他,问他在哪里。常学军说他在南京。

  陈某赶紧向天宁警方反映了这一情况,并马上开车赶往南京。可到南京后,陈再联系时,常学军却又说不在南京,已经离开了。

  无奈之下,陈某只好再次做常学军思想工作,跟他分析了主动投案与继续逃匿的利弊。这次常学军才终于下决心投案自首,并说出了他的真实藏身地——安徽蚌埠的一家小旅馆。

  3日下午,陈某驱车赶到蚌埠,找到了常学军,立即带着他返回常州。当晚11点多,常学军向天宁分局投案。常学军交待,11月12日凌晨,他因与老乡孙某发生纠纷,用刀将孙某刺伤,导致孙某死亡。

  天宁公安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常学军投案,对提供重要线索的这名网友陈某,天宁警方一定会兑现“网络淘凶”中的奖励承诺,给予他1万元的奖励,至于是人民币还是Q币,由这名网友自行选择。

  在这位负责人看来,“网络淘凶”的好处显而易见:一是网络受众面广,目前全国网民6个亿,仅常州网民就超过200万,有这么多网民做警方“信息员”,嫌犯就插翅难飞,符合当前科技强警的趋势;二是大大节约了破案成本。    据《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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