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讯(记者宋扬)记者昨日从大邑县获悉,结合成都市委“八条激励措施”,该县对基层干部提出了具体激励措施,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充分激励和调动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世界现代田园城镇示范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措施明确规定,从2011年起,大邑县机关公务员公开招录时,将拿出一定的名额定向从40周岁以下,具备拟任职位资格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中录用;采取定向竞争性选拔方式,选拔一批年 轻有为、示范带头作用强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担任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此外还将探索建立村(社区)干部固定补贴标准每年按一定比例增长的机制,从2011年起到2016年,乡村干部的固定补贴标准将与任职年限、年度考核挂钩,绩效补贴标准与实绩考核、民主评议挂钩等激励措施。 该县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政策不仅拓宽了优秀基层干部的事业发展空间,提高了他们的经济待遇,同时还进一步健全了离职保障机制,对于改变村(社区)干部普遍存在的“三偏”(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综合素质偏弱)问题,实现“年轻化、知识化、职业化”具有重大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