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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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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12月5日 ] -- 成都 -- 版次:[ 014 ]
往东风渠倒垃圾逮到送警署严惩
2010-12-05
东风渠边生活垃圾成堆

  成都青龙警署与石岭社区联合发公告,呼吁市民爱护环境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刘春梅摄影吴小川)11月19日起,成都青龙街道办石岭社区附近出现一份特别的公告:“望东风渠沿线各住户不要向东风渠内倾倒垃圾等污染物,一经发现,将交由青龙警署进行严惩。”公告落款为青龙警署与石岭社区,并加盖了公章。

  “警署怎么管起倒垃圾的事情来了?”路过的市民刘先生对此心生疑问。

  华西都市报记者调查得知,石岭社区联合青龙警署发公告,是为加大

  震慑力度,“冬天东风渠水位下降,倒垃圾将导致沿线水厂的水源被污染。”

  附近居民何先生说,不准倒垃圾的告示他见过不少,但以警署的名义发出来还是第一次看到。“估计是今年比较重视,还是有点新鲜哦。”何先生说。

  “有点无奈,为了禁止人们往河里倒垃圾,我们每年都想很多点子。”石岭社区主任袁永康说,与警署联合发公告,是今年为加强震慑力度想出来的“新办法”。

  袁永康介绍,每年11月是东风渠的冬季岁修期,冬天水位本就会下降,加之为进行维护,河道水位一直保持在较低水平。“这个时候往河道里倒垃圾,因为单位时间内水流量下降,河道的排污力减低,将严重影响沿线水厂的水源用水。”

  至于公告上称“一经发现,将交由警署严惩”,袁永康解释,这主要是起一种震慑作用,发现后肯定还是以社区教育为主,实在无法做工作,才会由社区民警出面。

  报料人:刘先生线索奖: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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