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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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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12月4日 ] -- 体育 -- 版次:[ 014 ]
避免“输球多的排名靠前” 积分规则又改了
2010-12-04

  在上赛季的排球联赛中,积分规则一度引发激烈争论,国家体育总局、排管中心经过反复比较和研究,决定修改竞赛积分规则。昨天,对广大球迷所关注的新赛季新规则,省排管中心主任黄锋做出了详细解答。

  去年的联赛不是以胜负场次为记分标准,而是以获胜局数来记分。例如,一场比分为3:2的比赛,胜方记3分,负方则记2分。然而,在这样的规则下,就出现了2胜4负的球队比4胜2负的球队排名靠前的“怪现象”。当时,国家体育总局排管中心竞赛部部长蔡毅的解释,“这样的积分方式就是鼓励球队多得局分,让那些以2:3输给对手的球队,在得分上比0:3输球的多,这也是综合实力的体现。”不过,这样的解释并没有平息争议。

  为了避免类似的尴尬情况再次发生,新赛季排球联赛将采用一种新的积分规则,综合考虑了胜负关系和获胜局数的因素。新规则规定:每场比赛按比赛结果积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其中,比赛结果为3:0、3:1时,胜队积3分,负队积0分;比赛结果为3:2时,胜队积2分,负队积1分。这样,至少从表面规则来看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争议球”“问题球”存在的可能性。

  黄锋表示,“其实规则怎样制定,对于所有参赛球队来讲本身都是公平的,因为大家都是在同一规则之下比赛,并不是说哪一家或者两家球队制定的规则,而是大家都必须遵守同一规则。因此,规则本身来讲,并不存在不公平。”黄锋说,“当然,在修改了规则之后,我们队伍也进行了学习和研究,但更重要的仍然还是我们自己的水平。”

  华西都市报记者彭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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