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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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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12月4日 ] -- 巴蜀 -- 版次:[ 021 ]
私设暗管排污水纸厂被罚款6万元
2010-12-04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苗志勇)“广元市利州区吉顺纸厂生产废水,未按环评要求实施全闭路循环,部分生产废水通过私设的暗管排污口,排入平溪河致使河水污染。我们已下发了《处罚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昨日,华西都市报从广元市环保局获悉,该局近日对吉顺纸厂做出了处以罚款6万元,责令立即拆除暗管的行政处罚决定。

  “9月5日,我们接到投诉,反映这家纸厂生产废水排入平溪河。”广元市环境监察支队三大队队长秦茂辉介绍,执法人员立即到现场调查,发现其废水未按环评要求实施全闭路循环,部分黄褐色废水通过厂里私设的暗管排入平溪河。

  “这家工厂于2006年进行环评审批,2007年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就进行生产。环评和环评批复均要求这家工厂生产废水必须全闭路循环不外排。”秦茂辉说,执法人员现场采集了工厂外排的生产废水和平溪河水样并进行了拍照、取证,同时现场要求这家工厂立即拆除私设的暗管,生产废水必须全闭路循环不得外排。

  但这家纸厂对执法人员提出的要求置若罔闻。几天前,广元市环境监察支队再次接到投诉,反映该厂的生产废水仍在向平溪河排放。执法人员再次赴现场检查,发现工厂在对沉淀池检修的过程中,将其存留的大约200吨生产废水通过私设的暗管排污口排入平溪河。

  “通过对所采水样进行水质监测分析,排入平溪河的废水超标。随即,执法人员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对工厂通过私设暗管排放生产废水的违法行为做出处以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这家工厂立即拆除私设的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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