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年起,江苏高邮市突然冒出了一个“地下市长”,带领一批骨干成员,井然有序地经营出一个“地下王国”。他们通过放高利贷,进行追债逼债、盘剥百姓。多次采用暴力、胁迫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侵入住宅等违法犯罪活动,利用恶名和暴力手段介入他人纠纷,并通过在一些公共场所寻衅滋事来强化其已有的恶名。经检查机关查实,2005年至2009年6月间,黄某开设的私人账户流入资金累计高达人民币1680余万元,现拥有房产5处、汽车1辆,投资宾馆1家、洗鞋店1家,还有近200万元的高利贷尚未收回。 2010年11月30日,这个“地下政府”在高邮法院集体覆灭,为首者是法院判决书上称为“地下市长”的黄某,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强迫交易罪、帮助伪造证据罪等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据《金陵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