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档案馆发布公开信为市民如何查阅档案支招 近日,成都一位退休老干部声称,将以3000元的价格,出售自己封装了60年的“干部档案”。成都市档案馆对此申明,人事档案虽然是个人档案,但是从社会角度来讲,它是公共资源,这位退休干部买卖个人档案的行为违法。成都市档案馆同时提醒市民,档案不能买卖牟利,特别是不能擅自买卖,除非你的档案丢失了,属于社会征集范畴。昨日,成都市档案馆还发布了一篇“致查阅档案市民”的公开信,提出了如何提高档案查准率的相关建议。 查阅档案先搞清所查内容属地 “市民到档案馆的时间很少,有一些误读,认为档案馆里什么档案都可以查到。”成都市档案馆副馆长赵建强特别强调,现在档案都是实施分级管理,因此市民要查档案,一定要搞清楚所要查的内容属于哪个地方。他说,市档案馆只保存成都市市级机关(含1983年5月以前原温江地区机关)的档案。 “如果你的单位是省属企业(含部分中央管理的企业),请与省档案馆联系(电话87660582);如果你的单位是区属企业,请与相应的区档案馆联系。有的市民可能会问,我当年所在的区撤销了怎么办?”赵建强举例说,生产组性质的企业,档案一般在街道办事处所在地的区档案馆;1991年前属东城区的老档案,可到现锦江区档案馆,原西城区的可到现青羊区档案馆。而随着区域划分,金牛区的档案,可能有部分在金牛区,还有部分被划在了另外区的档案馆里。 对于成都市管辖范围的破产企业职工来说,目前成都市档案馆只接收了原成都二轻行会移交的档案(截止2005年),要查阅其他市属破产企业的档案,需事先电话联系档案馆。 成都籍知青档案信息库初步建立 “我是1969年下乡到青川县的知青,明年就要退休了,可是现在原单位找不到我当年的招工表等原始档案资料了,我担心办理社保时工龄受影响。”昨日上午,59岁的成都市民邹学军焦急地来到成都市档案馆,希望能够查询到当年下乡的相关档案证明。 从今年4月13日起,成都市档案馆向四川省114个市县档案局(馆)发出协商函,请求提供当地成都籍知青档案材料。截至日前,已经确认了全省86个地市县档案局(馆)保存有成都籍知青档案,同时还收集到5305名成都籍《知青花名册》,初步建立了成都籍知青档案信息库。 对此,成都市档案馆在“致查阅档案市民”的公开信明确指出,“属于当年下乡插队当知青的市民,除原户籍在成都市东、西城区且随学校下乡的,可以到市档案馆查阅以外,其他市民的证明档案皆在下乡所在地的县(市)区档案馆保存。”“档案是不能补的,它是原始记录。只是因为要办社保,可以有一些补救措施。”成都市档案馆馆长赵德喜表示,有这方面需求的市民,可直接与成都市档案馆接待大厅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28-87320747)。 华西都市报记者王蕾摄影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