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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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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12月3日 ] -- 中国 -- 版次:[ 013 ]
长子寻代母诞三胞胎 李兆基狂送3300万港元红包
2010-12-03
香港地产界富商李兆基

  由于代孕涉嫌违法,香港政府表示警方已介入调查

  家境:身家为230亿美元

  李兆基,香港地产发展商,恒基兆业、中华煤气主席、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副主席。2008年1月福布斯香港富豪榜第三位,身家为230亿美元

  庆祝:派送3300万港元

  喜获三名男孙,李兆基向恒地1300名直属员工每人派出1万元利市,又捐款2000万给仁安医院,合共派出3300万港元,取其“生生不尽”的吉祥意头

  香港地产界富商李兆基长子李家杰今年7月在美国经代孕产子,诞下三胞胎。但依据香港《人类生殖科技条例》第17条禁止商业性质的代母安排的规定,李家杰雇佣代母产子涉嫌违法。

  前日立法会会议上,议员就此作出质询。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表示,政府已将香港居民在美国透过代母诞下3名婴儿的个案交由警方跟进调查,目前政府不便就个别案例进行评论。

  商业代孕最高罚10万元

  李兆基长子李家杰至今尚未娶妻,通过在美国寻找代母,借腹产子,今年7月李家杰喜获三胞胎儿子李智信、李智仁、李智勇,成为2500亿港元恒基地产王国的未来继承人。今年10月有杂志报道:得知喜获三名男孙,“四叔”李兆基随即通过发言人公布消息,表示“我从来都未试过这样开心,还开心过赚大钱!”随后更是向恒地1300名直属员工每人派出1万元利市,又捐款2000万给仁安医院,合共派出3300万港元,取其“生生不尽”的吉祥意头。

  但好景不长,李兆基通过代母诞下三胞胎男孙的消息一出,随即引来一片质疑。按照香港《人类生殖科技条例》第17条规定,禁止任何属于商业性质的代母安排,任何人不得在香港或其他地方提出或参与、要约等任何方式,以商业交易进行代母安排,一经定罪,初犯最高可处罚2.5万

  元及监禁6个月,再犯最高可被处罚10万元及监禁2年。

  香港人类生殖科技管理局前主席梁智鸿表示,香港有法例管制人类生育,但只能给予不能生育孩子夫妇代孕的机会,而聘请代母必须符合两大条件,第一是其中不能涉及任何商业成分;第二是婴儿的基因必须来自该夫妻。梁智鸿表示,不育是由于该妇女的子宫出现毛病,所以透过抽取其卵子及丈夫的精子,在验管中结合,再借代母的子宫,孕育婴儿。

  是否检控视乎取证结果

  地产富商找代母产子,是否涉嫌违法?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昨日在立法会回答议员质询时,证实有一宗怀疑违法找代母产子的个案,已交由警方跟进。但考虑到个案将来可能会导致调查执法及进一步法律程序,周一岳表示不适宜公开评论个案内容是否涉嫌违法,以免影响上述有关工作。对于是否提出检控,周一岳表示要需视乎执法部门的取证情况。

  周一岳强调,根据《人类生殖科技条例》,在香港境内不可付钱找代母生子,即使生育过程在外地,但只要在香港付款都属违法。周一岳表示,香港法例禁止任何商业性质的代母安排,不论是付款或接受付款任何一方在香港范围内发生,都受香港法例规管。但每宗个案都须有证据并由律政司审核,若涉嫌违法,当局将提出检控。香港警方昨日证实,接获一宗怀疑代母安排的个案转介,但现阶段拒绝评论。恒基地产发言人接受媒体了解时也拒绝回应。

  □延伸阅读

  内地未有代孕明确规定

  卫生部2001年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中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但该办法并未对中介机构、需求方和代孕者作出明确规定。据《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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