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6版:互动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华西简介 |     PDF版 | 主编信箱 | 广告价格   
首       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版面概览   
2010年12月3日 星期
上一版3  4下一版 放大 缩小 默认
日期:[ 2010年12月3日 ] -- 互动 -- 版次:[ 026 ]
《求职时索要打的费网帖批她“太浮躁”》后续
误会消解深圳公司校园招人
2010-12-03

  成都某大学学生赵梦,求职期间帮公司搬运宣传资料索要打的费,被公司拒绝并遭网帖抨击,双方由此发生口水战(本报昨日报道)。昨天下午两点,专程从深圳赶到成都的该公司人力资源总监陈先生,在赵梦所在的学校召开了宣讲会,两百多名学生参加。

  该学校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中心王老师说,《华西都市报》的报道在学生中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学生在看完报道后纷纷前往宣讲会,希望公司能够就这件事做出解释。

  深圳公司人力资源总监陈先生说,学生的提问主要集中在公司对发帖员工的处理和对该学校学生的看法两个方面,公司已经在宣讲会现场为学生解答,误会已消解。陈先生还说三名学生在做校园“推广大使”期间表现比较好,公司承诺的“优先录用”并不是“空头支票”。

  截至昨天下午5点,该公司在该学校的招聘仍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学生正在参加公司的面试和笔试。

  读者反馈:

  昨日上午,读者李小姐打进本报电话,说她也是该学校的毕业生,去年在参加招聘时也有过转两次车去某公司参加招聘的经历。她说:“当时公司考虑到我们一大早从学校过来,还为我们提供了早饭。这让我们学生很感动。至于报销交通费的问题,自己倒是没有考虑过。”

  支招说法:

  西华大学管理学院付丹妮副教授说,公司不给校园推广大使工作酬劳,仅以小礼品和“优先聘用”作为承诺,是在利用大学生求职难的困境,把学生当廉价劳动力。希望大学生求职时要提高法律意识,一定要与公司签订相关合同。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