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华西都市报阳光爱心热线接到一位自称为黄三田的电话,他要寻找高考分数在580分以上的贫困学子,进行集体资助。经过筛选,他带走了13份学生的资料。
但昨日,一位寒门学子告知,捐款变成了一场“广告秀”。
贫困学子“被拍”教辅宣传
前几日,收到南京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寒门学子黄玲(化名)接到一位爱心人士的电话:“我们从慈善机构获得了你的联系方式,想提供爱心资助1000元,但请你邮寄来录取通知书和照片,为教辅书籍做个代言。”
正在新津的黄玲担心邮寄录取通知书原件被骗,考虑到1000元的资助款并非小数目,她便同意了到指定的成都草堂北路19号办公区4楼接受捐助。
28日,黄玲和爸爸早早转了两趟公交车,才从新津赶到草堂北路。
答应资助她的“爱心人士”拿出今年该公司准备在云南出版社出版的教辅资料《理科宝典》的初稿,授意她对该书写几句“好评”。
黄玲回忆,她比照着那位“爱心叔叔”提供的模本写下了:“今年高考试卷数学单项选择题的考点与《理科宝典》所提出的考点大致相同,而我还意外发现后两道压轴题也几乎只改变了数字,题型一模一样……我真的很激动!”
根据“爱心人士”的要求,黄玲还拿着录取通知书在照相馆微笑着拍摄了多张照片,整个“代言活动”持续了一个多小时。公司并未开具任何代言证明,也没有告知黄玲作为代言人的权利和义务。
最后,黄玲得到了“爱心人士”事先承诺的1000元“捐助款”。
男生发现有蹊跷及时撤漂
原来,这名自称为“黄三田”的
人,给13名贫困学生都打去了电话,告知希望用“广告宣传”的方式提供捐款。但最后,只有黄玲和另一位男生应允。由于男生不在成都,黄答应先付款500元,待录取通知书寄到再汇剩余部分。
捐款“完成”后,黄填写了一份回执送回追踪学子捐赠下落的慈善基金会,上面写道:“黄三田先生捐助黄玲1000元助学款”,同时带走一本爱心捐款荣誉证书。
不过,出乎黄的预料,同意合作的男生突然在昨日退还款项,男生发现事有蹊跷。
拉记者入伙请高考生代言
昨日上午,记者和基金会工作人员找到黄先生,请他说明情况。
“我其实是有捐助意愿的,只想请他们拍了宣传再做捐助。”这名背着名牌背包的80后年轻男子,时而否定自己的行为已让爱心助学变味成了商业行为,时而摇头肯定“这件事我做瓜了”。
他多次表示:“这个事情并不是大事嘛,我就算之前有商业行为,大不了现在再捐一次嘛。”
当记者针对冒领了“爱心捐赠”荣誉证书提问,他的回答让人瞠目:“那不是我的名字,那是我爸爸的名字,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他,如果要走什么途径,可以找他。”在几经询问下,黄先生才告知他的真名为黄元泽。
“学生没有做过那些题目,就请他们做虚假宣传,你认为合理吗?”记者问。
黄元泽却说:“这些都是我们从黄冈得来的题,不是假的。”他还提议,“记者,如果我们一起合作,请580分以上的100位高考生来做代言,比请名人代言便宜得多,这个书肯定就畅销了哦。”
律师:无营业执照属违法
记者了解到,黄元泽先生所经营的冰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其实并无营业执照,而公司已经运营了7年之久。
把慈善捐助做成了商业行为,是否违法?
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冉彤律师认为,该公司在学生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用这种方式进行捐助,但双方需要完善相关手续,签订协议,说明各自权利、义务。
在法律范围内,协议条款可自行商议。“学生没有使用过教辅,在公司授意情况下对其进行评论的方式欠妥,若代言人明知产品对消费者有害仍进行代言,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学生是因为信任慈善机构和报社,才提供的申请资料,若出现商业行为,那公司应该告知机构和报社。”
律师姚飞说,该公司须及时对之前行为进行整改,没有营业执照,属于行政违法。对其余没有当面联系拍照只请邮寄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如未告知用意则侵犯了权益。
华西都市报记者肖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