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在长沙市流金淌银的南湖片区,有几千亩好地,2009年之前,政府将其中的667亩地分别卖给了16家房地产商。双方钱货两清,地权确立。 然而,意外变故总是在突然间不期而至。2009年8月底,一份《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突然出台,要向开发商征收一项名为“开发分摊费”的费用——按200万元/亩的标准补缴,并称,如果不从,就不办理开发手续,甚至还要按原价收回土地使用权。此事发生的背景,乃是2009年上半年全国房价猛飙。 该项收费,还涉及南湖片区1100多亩正待开发的“储备”地,以此类推,缴费总金额将高达数十亿,仅已经出让的667亩土地就高达12亿元。 一年过去了,不堪重负的开发商“死扛”拒缴此费,但自己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也陷入停滞。而其他对南湖片区觊觎已久的房地产商则按兵不动,坐山观虎斗。 在当前国家对房地产宏观调控的背景下,长沙市政府方面尤显尴尬,向房地产商强制征收“开发分摊费”,不仅涉嫌“助推长沙房价”,而且还背上了“随意行政”的恶名,备受社会各界诟病。政企双方相持不下。 据《时代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