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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3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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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7月30日 ] -- 特刊 -- 版次:[ 064 ]
杜绝考“人情试”泸州驾考率先启用交叉监考
2010-07-30
交叉监考的考官正在监考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牛莉)7月5日,泸州市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考试(又称“路考”)正式启用异地考官监考把关,来自南充、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两位考官分别监考了一场当地的驾校考试。

  此次交叉监考是按照省厅交管局关于《四川省新增汽车驾驶人科目三跨市州交叉考试工作方案》的规定进行的,基本目的是杜绝个别考试员考试把关不严、考人情试、降低标准、减少考试项目、甚至不考试就发证等违规违纪行为,努力做到考试过程客观、公正、阳光,让考试的驾驶员都有良好的驾驶技能,让所核发的每一本驾驶证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打下良好基础。

  交叉考试具体方式为,省厅交管局根据各地考试量,按照“出一进一”原则,安排一个或几个车管所的考试人员组成考试小组,赴指定车管所进行考试,原则上半月或每月交换一次。

  各地车管所也须提前1周上报考试人数,并不得随意增减,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增加参考人数的,须与省厅交管局交叉考试领导小组指定的考试负责人协商,但所增数量不得大于考试总人数的5%。

  同时,省厅交管局进一步加大了对考官业务素质和纪律方面的要求,出发前对此次抽调的21名考官进行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的再学习,并要求考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考试,不得缺考、漏考、免考和降低考试标准,不得迟到和随意请假,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与此同时,省厅交管局还组织多个暗访组对各地的交叉考试情况进行督查,以确保交叉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

  据悉,该考试方式已在绵阳、自贡、泸州、德阳、南充、遂宁等六个二等车管所试行,试点时间从7月5日起至30日结束,待条件成熟后,将逐步在全省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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