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人月(湖北媒体人) 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已确定由公安局治安总队长兼任,副局长王连峰表示,“目前城管执法局由市政市容委代管,可能近期将调整,体制上会有很大变化,可能要由公安代管,但不是纳入公安队伍。”(7月28日《新京报》) 有关城管的争议由来已久,如何改变城管的形象,取得社会的认同,各地近年来都做了一些尝试。比如设立女子城管队,招聘大学生提高队伍素质,练习太极拳,对摊贩实行围而不攻的瞪眼睛柔性执法;或是与公安联手,在城管部门派驻民警协助执法。一言蔽之,都是些软硬兼施的一套,不是“文攻”,就是“武治”,万变不离其宗。北京城管由公安代管,也在此思路之内。 城管屡被诟病,无非屡禁不止的打人事件与社会文明格格不入,北京城管更曾曝出使用“城管打人秘笈”培训教材而名噪一时,书中“打人不见血,周围不见人”的方法让舆论哗然。其实,城管与小贩对 抗的新闻定式本来就不必有。各地关于城管的定位中,原本是个立体的全面性城市服务工作,即便就执法而言,网上公布的北京城管处罚权涉及13个方面: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城市河湖管理、施工现场管理等。这都是与城市发展息息相关的大范畴,整治“出店经营、乱摆卖、当街洗车、露天夜市”不过是城管十几项具体工作的一小项。 不断有人建议取消城管这一特色机构,认为城管的“小职责”演化成了“大权力”,造成祸乱之源。其实,综上所述,城管肩负着“大职责”反倒是显而易见的,不过因与小贩之间的冲突给演化成或者说是展现成了“小权力”。 今年初,武汉市明确提出“大城管”概念,组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城管委),由市长挂帅,组成人员包括城管、交管、建设、环保、水务等部门一把手、以及各区区长,管理范围 涉及环境卫生、建筑渣土、市政公用设施、湖泊水域环境、窗口地区环境秩序等多项内容。 这可谓是回到城市管理的本源,城管本来就姓“大”,实在不应纠缠沉迷于与商贩玩猫捉老鼠的琐务。所以,城管改革不能老围着如何对付小贩的“文攻武治”来打转,那样实是自我矮化之举,舍本逐末,把自己格局搞小了。 让城管的职能回归服务城市民生的本位,跳出街头执法的泥沼,还在于要以服务为核心理念,将头上的这个管字去掉。把自己当服务者,而不是管理者,就不会凌驾于众生之上,就会减少诸多对立的因素,少一些恃强欺人的恶行。 因此,城管的问题不是归谁管的问题,而是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体制固然是一个因素,认清职责,强化服务的理念更是根本。若老想着罚款执法,抱着这样的“管”念不放,城管再怎么改革,也难有出息,不会显得清新可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