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策力(资深评论员) 诺曼底登陆之前,艾森豪威尔视察军队,他注意到一个美国士兵肩膀一头低一头高,于是停下来询问他是否在矿上扛过煤。士兵骄傲地回答说:“是的。”在一场生死大战之前保持煤矿工人的骄傲,令人动容。因为“劳动”这个词,差不多要被调侃为“甲为乙创造财富的一种方式”了,而到目前为止,在中国的一些小煤矿工作,其残酷程度仍然不逊参加诺曼底战役。 几年前,有剧组在一小煤矿里拍《盲井》,条件极艰险。小煤洞里没有任何支柱,有一回,他们连续工作了二十多个小时,上来两小时后,煤洞就塌方了……媒体近日报道,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文再次强调矿领导下井。结果记者调查发现:大多数国有大煤矿领导下井已成常态,但对于占矿井总数90%左右的小煤矿而言,该政策或将成为空文。 按照血酬定理,小煤矿的故事大概如此:矿井意味着矿主的财富。媒体报道过山西煤矿主购车购房的疯狂,而这都是煤炭造就的富可敌国。在煤矿底下牺牲生命,只要不发生大型事故,恐怕都可以通过钱来解决,而这和巨大的利益相比,不过九牛一毛。永远不要提“为什么有人下井”这样的问题,这差不多是在问“何不食肉糜”。对煤矿工人来说,获得一份在他们能力之内能够找到的最好报酬的工作,让他们只能对潜在的危险持有“上天保佑”的赌 博心态。 本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企业领导轮流现场带班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客观上,领导下井不能避免灾害,但这将企业领导的生命和煤矿安全切实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由于下井,领导们无法平静地考虑原先的“成本”:最初矿难意味着赔钱消灾,最不济也是停职、坐牢。而下井,意味着他们成为了飞机上的飞行员,他们要竭尽所能避免出事后“陪绑”。 实际上,山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吕日周在任长治市委书记时,就制定了“县委书记、县长必须下井”的制度,从2000年执行到现在,结果是煤矿数量、产量占全省十分之一的长治基本无矿难——“飞行员制度”是成功的。据报道,在下小煤矿的过程中,有县委书记吓哭了。不少领导都对吕说,“很害怕”。后者告诉他,那就不要当这个一把手。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舍得放弃官位。这说明,煤矿管理怕的是认真二字。如果真的是这样容易出事,矿上领导宁愿放弃职位也不会去送死。 让领导下井,这个制度真实检验了利益权衡所系。不光是煤矿,我相信如果其他行业的领导,和我们一样时不时被地沟油、三聚氰胺所暗算,工作起来都应会特别认真、有效率。现在所要做的就是让这种“同呼吸,共命运”的程序真实推行下去,否则一切免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