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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2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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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7月27日 ] -- 中国·事件 -- 版次:[ 008 ]
北京消协:没有一种蚊香对人体完全无毒
2010-07-27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26日发布的一项家用卫生杀虫用品比较试验结果表明,没有一种蚊香对人体完全无毒。专家为此提醒消费者节制使用蚊香类产品,有婴幼儿或孕妇的家庭不应使用蚊香等杀虫剂。

  近期,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从北京市的商店、超市随机购买了30种家用卫生杀虫用品,涉及天津、上海、广东、浙江、江苏、河北、福建、安徽8个省市18家生产企业。比较试验结果显示,30种测试样品有25种样品所检项目全部符合国家标准,其中盘式蚊香11种、电热蚊香片8种、电热蚊香液6种,占总样品数的83.3%。

  此次比较试验中,30个样品有4个样品存在有效成分含量不

  足或以其他农药冒充包装明示农药的问题。专家指出,没有一种蚊香是对人完全无毒的,消费者应节制使用蚊香类产品,能不用时尽量不用。特别是婴幼儿大脑尚未发育完善,有婴幼儿或孕妇的家庭不应使用蚊香等杀虫剂,可采用蚊帐等物理方法防蚊。消费者如果条件允许,应尽量使用电蚊香片或液体蚊香,因为这两种蚊香是药液直接散发,不用借助辅助材料的燃烧,不会因燃烧不充分产生其他有害物质。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应在正规商场或超市购买家用卫生杀虫用品,选择有信誉的大企业生产的产品,不要贪图便宜在游商、摊贩等不正规的渠道购买。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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