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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2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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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7月24日 ] -- 中国 -- 版次:[ 006 ]
刑法酝酿第8次大修 高龄老人可能不适用死刑
2010-07-24

  减少死刑罪名,进而限制使用死刑,学界精英们经年的呼声在第八次刑法大修中将有所体现。作为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刑法的修改从去年开始进入密集调研期,今年年初形成初步意见,得到了高层领导的首肯。

  在进一步讨论敲定后,有消息称,刑法修改草案可能在8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

  废除三类死罪

  “从世界潮流看,这么多死刑没有必要,对国际形象也没有好处,不一定能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之前几次刑法的修改主要集中在具体罪名上,据记者了解,这次大修将着重两点:一是“少杀”,削减死刑罪名,控制死刑适用;二是“长关”,严格限制减刑和假释的适用,解决死缓和无期徒刑实际服刑过短的问题。

  到底有多少个死罪将被废除?被全国人大征求过意见的法律学者均拒绝透露具体数目。

  据他们介绍,这次废除的死罪有三类。一类是长期以来很少适用死刑的犯罪,比如传授犯罪方法罪;二是从社会危害性等因素考虑不需要适用死刑的犯罪,所谓“杀鸡无须用牛刀”,主要针对部分经济犯罪;三是通过立法技术的调整可以解决的犯罪,比如拐卖妇女、儿童罪。

  老人不适用死刑

  这次刑法修改还将增加老人不适用死刑的规定。目前对于年龄上限的规定还存在争议。学者们多数主张70岁以上不适用死刑,另一种意见是75岁以上。著名刑法学教授高铭暄认为,对老人免除死刑,虽然受益的人不多,但可以彰显刑罚的人性化,体现社会文明的进步。

  延长坐牢时间

  据最高法院有关人士透露,死刑复核权收回以来,超过10%的死刑案件被改判为死缓或无期徒刑。

  “死刑复核后给改判成无期,无期执行了没几年就放出来了,被害人家属会怎么想?”最高法院刑庭一位法官说,“少杀”在一定程度上必须依赖于“长关”。

  主管死刑复核的副院长张军,曾主张设立20年、30年以上的长期刑,以逐渐减少死刑。这也是刑法学界颇为流行的观点,有人甚至提出设立终身监禁来逐步代替死刑。

  减刑过滥过快当制止

  减刑过滥过快在近年来较为普遍,坊间有戏言,“死缓等于12年”,事实证明似乎也非戏言。今年5月最高法院机关报发表文章,其中透露,实践中,死缓犯的实际执行期限一般不会超过二十年,有的甚至只有十三四年,无期徒刑罪犯一般服刑十五年即可出狱,有的只有十一二年。

  今年年初最高法院的文件中已规定,对于职务犯罪案件,尤其是原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要一律开庭审理;对于故意杀人、抢劫、故意伤害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分子,有组织犯罪案件的首要分子和其他主犯以及其他重大、有影响案件罪犯的减刑、假释,原则上也要开庭审理。这些规定的精神都将在即将公布的刑法修正草案中得到体现。   据《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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