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法官曝受贿丑闻,“司法院长”、“高等法院院长”先后辞职……
困境依然存在:设立了廉政署,机构效率堪忧;不设立,无专责机构肃贪;级别高,恐打击异己;级别低,难发挥作用。
台湾司法界20多年前开始司法独立运动,近年更是铁面起诉前领导人。然而7月14日,台湾司法界爆发了“大丑闻”。台湾“高等法院”法官蔡光治、陈荣和、李春地,与检察官邱茂荣四人,涉嫌收受前“立法委员”何智辉贿款为其脱罪。丑闻曝光后,台湾高等法院院长黄水通、“司法院长”赖英照先后辞职。
而事实上,5月下旬台中市黑帮枪击案,就已经牵出当地警察与黑帮关系密切的警纪问题。清廉是马英九的金字招牌,也是国民党两年前重掌政权的关键因素。为宣示肃贪决心,马英九7月15日责成台湾“法务部”研拟成立“廉政署”草案,20日宣布“廉政署”成立,只用了不到一周时间。
难产的提案
1987年,“立委”赵少康第一次提出“廉政署”提案,此后20多年,历次提案都是在程序审核阶段就被挡下来
类似“廉政公署”的方案,在台湾并不是第一次提出。此前相关提案多次提交台湾“立法院”,都是由民进党籍“立委”提出,而被国民党反对。
1987年,“立委”赵少康第一次提出“廉政署”提案,此后20多年,历次提案都是在程序审核阶段就被挡下来。
国民党时期被认为最有声誉的“法务部长”马英九、民进党时期同样被誉为“陈青天”的“法务部长”陈定南,任内都力推此案,最后都无疾而终。
“如果成立廉政署,对‘立法委员’或者一般的官员都可以查,过去通过不清楚的政商关系获得的不当得利恐怕都会被查出来。”一直关注廉政署的设立、并多次参与相关讨论的中国文化大学教授江岷钦说。
摇摆的决心
马英九一直摇摆到最近几天,几起弊案导致的民众支持度下滑,令他不得不痛定思痛下定决心,挽回声名
一周内就成立的“廉政署”隶属
于“法务部”,初期将从台湾各政治风纪单位选拔200名精英,授予其“司法警察权”,可以进行逮捕行动。
此前,台湾“廉政署”一直被寄望于仿照新加坡贪污调查局、香港廉政公署,直属最高领导人,以获得最大的反贪威慑。不过7月20日马英九说,因为司法体系不同,完全仿照香港新加坡的做法,“会打乱制度,产生很多问题”。
在是否设立廉政署的问题上,马英九曾经意志坚定。他1993年担任“法务部长”时,曾提出参考香港、新加坡做法,研究将”法务部”政风司升级为廉政局或政风局。不过在2008年“大选”期间,马英九对成立廉政署的态度转为“不必要”,因为台湾有“法务部”调查局,实际上扮演了同样的角色。
马英九一直摇摆到最近几天,几起弊案导致的民众支持度下滑,令他不得不痛定思痛下定决心,挽回声名。更主要的是,年底的五个重要城市的选举迫在眉睫,马英九和国民党决不能落在被动。
面临的困境
有部分人士质疑,廉政署一直难产,原因之一是“调查局”担心肃贪大权被瓜分,因此极力反对
尽管如此,对于廉政署的级别这次的提案还是不尽如人意。“放在‘法
务部’底下连下策都算不上,它的级别太低,没办法抓大老虎,只是把原来的政风人员拿过来换个招牌。”以反贪著称的“立法委员”邱毅说。
有部分人士质疑,廉政署一直难产,原因之一是“调查局”担心肃贪大权被瓜分,因此极力反对。上周六就有调查局官员表示,肃贪成败关键在于加强原有办案人员职权,而非成立新单位造成资源浪费。
“各个机关的政风司对于自己系统里面的贪污都没有抓到,一点都没有这个能力,把它的名称提高为廉政署,你就具备这样的能力了吗?今天就算给廉政署这个级别,一下子怎么培育这些人来?”前新党籍“立法委员”、法官出身的谢启大质疑说。
所以某种程度上说,台湾设立“廉政署”所面临的困境是:设立了,机构职能重合,效率堪忧;不设立,无专责机构肃贪;级别高,恐打击异己;级别低,难发挥作用。据《南方周末》
□新闻回放
台湾最大司法官贪渎案3名法官1名检察官被抓
台湾司法界日前曝出贪渎丑闻,3名台湾高等法院法官和1名板桥地检署检察官涉嫌集体收贿,为贪污案嫌犯脱罪。目前,4人被法院裁定收押禁见,创下历来侦办司法官风纪案一次羁押最多人数的纪录。
案情曝光后,台湾社会为之哗然,更引爆一场台湾司法界的形象危机。
据特侦组查证,这4名司法官涉嫌向前民意代表何智辉索贿、收贿800万元新台币,帮助其在新竹铜锣开发贪污案中由一审重判19年,逆转为更一审改判无罪。涉案过程中,4名司法官被怀疑互相通气,并由其中的板桥地检署邱姓检察官担任索贿收贿的“中介”。东森新闻台16日报道称,其中1名法官还卷入另一桩弊案,涉嫌收贿后将袭警致死的歹徒改判无罪。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