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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2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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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7月22日 ] -- 产业 -- 版次:[ 030 ]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汤敏:像调控通胀一样调控房价
2010-07-22

  中国经济50人论坛、新浪财经和清华经管学院联合举办的新浪·长安讲坛第172期日前召开。50人论坛成员、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汤敏发表题为“对房地产还需要调控什么?”的主题演讲。他表示,中国房地产价格在快速上涨,房地产行业又是极容易产生大的经济泡沫的行业,所以为了保证该行业的长久平稳发展,可以考虑借鉴对通货膨胀的宏观调控方式对房地产行业进行宏观调控。

  汤敏表示,调控通货膨胀,首先是有一个非常明确的、非常权威的物价指数——CPI;第二个,对物价指数要有调控的目标。比如去年年底的中央工作会议就定出来,今年通货膨胀的调控目标是3%,就是说如果CPI超过了3%,一系列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就要出台。第三个,调控应该以宏观手段为主。

  汤敏认为,借鉴调控通货膨胀的方式,对房价也应该有一个大的目标。首先,要进行量化的目标管理。要建立两个核心指数。一个指数叫城市基本房价指数。中国现在的房价指数,建设

  部出一套,发改委出一套,统计局出一套,各种各样的数字不断出现,而且很多是互相矛盾的,这样就会使调控非常困难。因此应该要有一个权威指数。在这个指数里,应该把市场被干预了的那些小城镇住房、经济适用房、别墅高档房都排除出去。因为真正的调控目标跟这些无关,剩下的可以被叫做城市基本房价。

  有了基本房价后,还应该有一个基本房价变化容忍度指标,就跟通货膨胀有3%这个容忍度一样。超过了这个容忍度,就要采取政策。汤敏认为,这个数应该比通货膨胀的目标稍高一些,但最好不要超过城市居民每年人均收入的增长率。有了这些指标后,何时对房价进行干预全社会都会很清楚。

  除了有上限之外,还要有一个下限。要想办法让房地产“软着陆”,让它慢一点跌,跌的时间长一点。有了上限、下限以后,如果基本房价在这个区间里波动,政府就认为这是一个比较正常的市场,不去干预。一旦超过了这个限制,可能就要启动各种各样的调控机制。据《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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