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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2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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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7月22日 ] -- 要闻·焦点 -- 版次:[ 012 ]
四川出台29条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2010-07-22

  本报讯(记者阮长安实习生倪承英)7月20日,省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29条具体措施,力求在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现有政策的条件下,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在财税支持方面,我省将整合现有资金,建立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凡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的,按减半收入纳税。从今年起,财政将支持在3年内全面培训3万家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到2012年,在全省重点培育200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两年内全省重点培育200个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和孵化园。

  为缓解融资难,我省要求确保

  中小企业信贷投放增速快于平均贷款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时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其中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对老少边穷地区可放宽至3000万元,而按照《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应为1亿元。

  在推进社会创业方面,我省将增加创业扶持资金投入,扩大补贴范围。自主创业并招聘其他失业人员的,将享受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的贷款规模还可适当扩大,并由财政贴息支持。创业人员申办个体工商户和创办小微企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项目外,不设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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