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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2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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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7月21日 ] -- 巴蜀 -- 版次:[ 026 ]
赚外快客车高速路上下客
2010-07-21

  本报讯(记者罗暄)“你们是到成都的吧,走嘛,我顺带捎你们过去。”不少营运客车或私家轿车,在高速路或服务区里“刹一脚”,不是为了休息,而是为了捎带客人赚点外快。

  针对高速路车辆非法上下客及“串串”抬头等现象,成渝、隆纳等高速执法部门,近日开展专项打击行动。

  13日上午9时30分左右,省高速公路执法第一支队三大队隆昌执法点,执法人员段明旭、魏明在巡查中发现,一辆客车从泸州朝绵阳方向行驶,当该车行至隆纳高速

  公路泸州交界2公里处的一天桥下,突然停靠在了路边,“这里又不是服务区,客车停在这里做啥子?”段明旭等人提高了警惕,注意观察客车的一举一动。

  不一会儿,从天桥附近“冒”出了几个旅客模样的人,提着行李;客车也非常“配合”地打开了车门,那几名旅客飞快地上了车,车门随即关上,整个过程不到一分钟。

  段明旭等执法人员在路口将车挡获。经询问,司机朱某承认不按批准的客车站点停靠,上客3人后超员3人的违法事实。执法部门给予朱某罚款2000元的处罚。

  高速公路执法第一支队三大队长黄新介绍,经近期摸底,发现在隆昌服务区、隆纳高速公路泸州交界2公里处、厦蓉高速2112天桥等3个地点,客车捎带客人及“串串”拉客等违法行为比较常见,“以隆昌到成都为例,串串为客车每拉1人提成10-20元;而客车则每人收费30-40元,这比在隆昌客运站正规上客的票价(65元/人)要便宜一半。”

  黄新说,高速路执法大队、高速路交警和地方公安等各部门近期将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在隆昌服务区内设立24小时检查站,对滞留在这里的“串串”进行劝离,对违反相关法规的予以处罚;对在高速路违法上下客的车辆,有关执法部门采用摄像“固定”证据,然后通知车方接受处罚的方式予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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