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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2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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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7月20日 ] -- 国际/华西评论 -- 版次:[ 012 ]
权大于法的嚣张殴伤的何止87人
2010-07-20

  7月17日,陕西省榆林横山县发生了一场群体性械斗。殴斗双方为波罗镇山东煤矿矿工和波罗镇樊河村村民,斗殴共造成87人受伤。这并非一起简单的斗殴事件,祸根在于矿权纠纷,导火索则是一起久拖不决的“民告官”案。

  这起纠纷案并不复杂,但经榆林中院判决,陕西高院裁定,至今仍得不到执行,致使价值数亿元的集体财产归于山东人李钊名下。匪夷所思的是,陕西国土资源厅竟以一个所谓的协调会会议决定否定法院判决,最终导致矛盾激化。

  行政权力否定法律判决,让人寒心。“民告官,赢了也没用”成了此事发酵出的最大的舆论泡沫,而这无疑是令人倍感伤心的事实。因为民告官胜诉率本来就很低,前年有数据显示,10万多件民告官案中胜诉率不足三成。在这一几率对照下,你会发现榆林这起案件能侥幸胜诉是多么不易。只是,好事到此为止。

  从后续发展看,甚至宁愿它没胜诉——难以执行的胜诉判决让人更憋屈。公正的判决若只停留于纸面,那它的影响一样恶劣。因为这将空耗公众对法律救

  济的信心,让人们看到一些“老赖”仅凭毫无法律效力的行政会议就敢公然抗法,权大于法的阴霾令人忧心。

  只靠记忆,就可知此等“老赖”行径的数量,多得令人沮丧。前不久,有新闻说重庆涪陵区政府曾以公函警告法院勿“一意孤行”。此事曾传为笑谈,但结合着陕西国土厅的嚣张权力来看,无论如何也笑不出来。

  不但笑不出,而且是悲从中来。此新闻后跟帖过万,如此密集的民意表达,如此强力的舆论发酵,可以想见陕西国土厅“目无法纪行政妄为”所触动和伤害的民意,是如何的汹涌澎湃。这或许是当事者所没有想到的,他们或以为在“民告官胜诉率不足三成”的语境下,民意早已麻木,此举不会惹来太大动静。可事实上,无反对之力不代表无抗争之心,民意依旧保持着可喜的敏感度。

  因为这里的玄机太过明显。“能量很大”的李钊,只通过私刻公章这等低级骗术,就轻易将价值数亿元集体财产占为己有。这也太离谱了!更玄的是,陕西国土厅竟公然否决司法判决,其间有无幕后权钱交易,显然需要权威调查。更令人寒心的是,这起事件又演绎成“神仙打架百姓受伤”的悲情。法律等公力救济不彰之时,江湖斗殴等私力救济就会补位。权大于法的嚣张,竟由参与斗殴的双方买单,让人无语凝噎。行政权力公然抗衡司法判决让法律尊严受辱,从这个角度讲此事伤及的又何止那87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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