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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2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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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7月20日 ] -- 国际/华西评论 -- 版次:[ 012 ]
摘掉“仇富”眼镜看待见义勇为
2010-07-20

  □王传涛(山东教师)

  7月18日,广东省向用私人直升机追贼的东莞富豪刘柏权颁发了见义勇为证书,并奖励其4万元。7月15日,刘柏权在路上遇到有人抢包,出于强烈正义感,他动用自己的直升机和保时捷追贼,配合民警将劫匪抓获。(7月19日《广州日报》)

  富豪被授予见义勇为证书,惹来争议。争议点主要在于,他动用直升机和跑车等涉嫌“炫富”的工具,被认为有些招摇。

  在公德沉沦的现状之下,我们都希望看到更多的市民英雄的出现。富人当然也属此列。但因为某种先入为主的误解,我们常习惯于审视他们的行为是否功利,是否是在炒作。总戴着有色眼镜看待和富豪相关的问题。

  即便富豪做了有益于社会的事,我们也习惯性地怀疑。必须说,这是一个误区。一个基本的原则是,无论是富人还是穷人,无论是运用了保时捷、直升机,还是摩托车与自行车,在本质上都是一样的。不能因“富人”这个标签,就否认其见义勇为行为。对所有正义之事进行肯定与褒奖,都有益于弘扬社会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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