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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2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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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7月20日 ] -- 要闻 -- 版次:[ 010 ]
四川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
2010-07-20

  200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均工资28563元

  本报讯(记者姚长寿实习生高莉)推迟了3个月的2010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终于确定了。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通知,公布了2009年四川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8563元。职工年平均工资即为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和今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标准的基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公布后,省和成都市将根据平均工资,确定参保人员新的缴费标准和今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计发待遇。

  根据惯例,每年参保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确定为上一年全

  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执行时间为当年4月至次年3月。今年,由于国家统计局扩大了统计范围,将原“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改为统计“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使今年的平均工资出台时间推迟了,造成了今年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的计算基数和新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计算基数迟迟未公布。

  今年5月,成都市劳动保障局专门就此发出了公告,在新的省平工资没有公布前,养老保险的缴费和待遇计算,暂以2009年的缴费基数继续执行,直到新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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