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春妮记者苗志勇)近日,旺苍县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科长何绍华向举报有功的木门镇村民杜某某颁发了1000元现金奖励。 2009年8月,旺苍县检察院接到59岁的木门镇村民杜某某实名举报,称该镇农科村干部杜永自“5·12”地震后贪污救灾款10多万元。该院检察长邹家荣立即指派反贪局迅速查办。 经多方取证,反复核实,查明了杜永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增金额、代签名字等手段套取村民临时生活救助金和过渡安置补助金共计79400元据为己有的事实。 同年9月10日,杜永被依法逮捕,12月25日被依法提起公诉。 旺苍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检察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赃款予以追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