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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1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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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7月18日 ] -- 巴蜀·热快报 -- 版次:[ 012 ]
解聘当天要求兑现工资遭拒 女保安电警棍击伤物管经理
2010-07-18

  巴中女保安杨某,因与同事发生纠纷,被物管公司解聘。解聘当天,因未能及时拿到工资,杨某竟拿出随身携带的电警棍,对着物管公司一经理一顿猛击。

  扇男同事耳光女保安遭解雇

  杨某系巴中市某保安公司员工。今年5月,杨某被派到某小区做护卫工作。该小区的物管方为巴中市新时代物管公司。

  6月29日早晨6时许,男保安饶某,正在小区东门值班室上班。杨某走到门口,要饶出来说话。饶某刚走近,杨某就给他两个耳光。饶被打懵了,拔腿就跑,杨某迅速脱下鞋子,追了上去。

  直到民警到场,事态才得以平息。杨某称,饶某在背后说自己坏话,但饶某却坚决否认。

  当着众人的面,杨某殴打男同事,在小区造成了不良影响。

  事发后,新时代物管的张经理和保安公司负责人出面,要求杨某写出书面检查,并向饶某赔礼道歉,但杨某均予拒绝。

  鉴于其表现和对小区安全考虑,小区业主委员会召开会议,决定解聘杨某。

  7月13日,物管公司通知保安公司另外派人,同时告知杨某不再来上班。

  拿不到工资电警棍伤经理

  得知自己被解聘,7月13日上午9点半,杨某来到物管公司办公室,要求张经理给她结算工资。

  张经理说,已向物管公司老总汇报,叫保安公司把考勤表拿来,下午由会计核算,第二天才能领取。

  这时,杨某从口袋里掏出电警棍,对着张的头部就是一下。

  “啪……啪……”刺耳的电击声中,张经理被击得头晕目眩。

  辖区派出所民警赶来,对杨某携带的电警棍当场予以没收。

  打人原因解聘未事先通知?

  7月14日上午,保安公司才知道杨某电警棍伤人事件,随后该公司责成杨某赔礼道歉,张经理的医药费从杨的工资中扣除。

  保安公司李姓负责人称,从未给杨某配过电警棍,不知道杨的电警棍是从哪里弄来的。

  保安公司也问了杨某,杨的解释是,之所以出手打人,是因为物管公司解聘她之前没有通知她,也没找她谈,感觉对方故意在整自己。   雷斌吉记者谢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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