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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1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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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7月16日 ] -- 财经\证券 -- 版次:[ 032 ]
8月1日起统一使用新版完税证明
2010-07-16

  昨日,省地税局转发了国家税务总局通知,自2010年8月1日起,凡向个人纳税人开具的完税证明都将统一格式,《完税证明》为一联式凭证,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据了解,目前成都市2009年的完税证明已经开始寄发,关于新版完税证明的统一样式,成都市的具体方案尚未出台。

  据介绍,凡是由税务机关直接征收税款的(如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自行纳税申报纳税的)、纳税人申请开具完税凭证的,税务机关应当为纳税人开具通用完税证或缴款书、完税证明。

  凡是扣缴义务人已经实行扣缴明细申报,且具备条件的地区,2010年应当向纳税人告知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具体方式如下有以下几种,1.直接为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2.通过税务网站,由纳税人网络查询、打印纳税情况,并告知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的方法和途径。3.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告知纳税人纳税情况(如每半年或一年向纳税人发送短信一次),并告知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开具完税证明的方法和途径。4.其他方式。各地可以结合本地的实际,确定告知纳税人纳税情况的方式。

  记者江玮 实习生王永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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