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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1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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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7月14日 ] -- 要闻/华西评论 -- 版次:[ 008 ]
瞒报态度比污染还可怕
2010-07-14

  □舒圣祥(湖南职员)

  12日,福建环保厅通报称,紫金矿业集团公司旗下紫金山铜矿湿法厂污水池发生渗漏,污染了汀江。据了解,这起污染事件实际发生在9天前,即7月3日。(13日中广网)

  仿佛约好了一样,同样是在污染事故发生9天之后,上市公司紫金矿业申请停牌,并于当晚对外做出发生污染事故的重大信息披露。在履行污染事故的对外信息披露义务上,政府行为竟然与公司行为如此一致,显然不会只是简单巧合。

  从报道可知,紫金矿业污染环境不是一天两天了。为此当地民众甚至长期不敢饮用自来水;今年高考前夕当地教育局还向考生发送了“不要随便吃鱼”的紧急通知;而在今年5月环保部发文通报的11家存在严重环保问题上市企业中,紫金矿业同样榜上有名。

  即便如此,企业负责人居然还坚称“此次渗漏主要与自然灾害有关,不可预料”,实在令人感到气愤。如此重大的环境污染事故居然被瞒报9天,紫金矿业必须为其污染环境以及不诚信行为付出代价,环保部、证监会等部门需要及时介入调查。因为某种意义上,包庇纵容污染的环保态度,其危害要远远大于污染事故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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