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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1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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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7月13日 ] -- 中国·热点 -- 版次:[ 007 ]
市民拍摄行人闯红灯可获奖
2010-07-13

  7月8日,南昌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在当地媒体上曝光了一批由市民拍摄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图片。此前,南昌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作出决定,鼓励市民拍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所拍图片凡是被选用并在省市级电视、报纸、网络上播出或刊登的,将给予拍摄者每张30元的奖励。

  有奖征集不文明交通行为照片的消息发出后,引起了南昌市民的广泛关注和参与。7月8日,南昌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经过认真审核,选取了首批由市民拍摄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图片,以“跨栏”为主题在当地媒体上予以曝光。此举也引起了网友争议。

  观点碰撞利于形成强大舆论声势

  网友浪涛7726:“悬赏”拍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初衷是好的,鼓励大家监督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媒体曝光后,必将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这样既给违章人以压力,又对一般市民有所提醒,确实不错。

  “拍客”是否侵犯个人隐私

  网友詹溪:奖金可能会诱使部分人成为专业“拍客”,甚至导致一个无本万利的行业出现;同时,鼓励在大众媒体上曝光这些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会不会涉嫌侵犯他人隐私,甚至滋生偷拍等不良行为?

  政府回应曝光尽量保护个人隐私

  南昌市交通管理局宣传处副处长万训勉表示,对市民拍摄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只是在大众媒体上进行曝光,并不做相应的行政处罚;所有照片都必须经过交通管理部门的严格审核,然后才交由媒体发布。此外,为保护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照片在发布前要对当事人面部进行技术处理,避免部分人趁机“谋利”和侵犯个人隐私。     据《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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