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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1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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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7月12日 ] -- 成都 -- 版次:[ 023 ]
过斑马线没主动让行人 司机被罚50元记2分
2010-07-12

  本报讯(记者李东阳实习生唐子洛)开车经过斑马线要避让行人,但具体该咋让?如果不是“主动避让”,当心要被交警处罚。昨天,市民夏先生就因此被交警罚款50元、记2分。

  昨天上午,记者在成都红照壁路口发现,短短20分钟内,就竟有20辆车在右转时不避让行人,甚至与行人抢道。

  交警一分局二大队民警介绍,造成此现象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大部分驾驶员没有避让行人的意识,也有少部分司机是因为不熟悉道路交通规定。民警随即对这种现象进行整治。

  上午11点30分,一辆川A982××银色海马轿车从人民南路一段右转上红照壁街。由于没有主动避让行人,被交警拦下。

  司机夏先生认为有点冤:“当时行人离我还有1米多远,我也有减速,所以没有违反交通规则。”

  交警说,在路口右转车道有一条表示“停车让行”的双实线标志。这个标志意味着,驾驶员经过此处时,必须要停车避让前方通过的行人和非机动车,而且要主动避让,不是“减速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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